中新网韶关1月29日电(冯昶 廖志锋 朱晓)大年初二晚上,广东新丰发生一起交通意外,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司机不但不报警,反而逃逸。当地警方仅用12个小时便破案,并将肇事司机抓获。
新丰县交警29日称,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余某(男,25岁)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发1月27日晚上,在21时48分时,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局110指令,在X192线新丰县层坑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交警大队长潘小定、副大队长吴志伟、赵计其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到事发地点。只见现场留下逃逸车辆大灯碎片、前保险杠碎片等散落物,肇事车辆已逃得无影无踪。有两名伤者,其中一人由于伤势过重,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新丰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侦查。28日早上,一名群众向专案组提供线索:27日晚上有一辆小型面包车从新丰往石角方向行驶,经过其家门口时,发现该辆小面包车右边车角严重凹了进去,该车飞快开往石角方向。专案组马上排查并锁定了石角村的一辆小面包车。28日上午10时,在石角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新丰县石角村抓获嫌疑人余某。但余某对其交通肇事行为拒不承认。
办案民警继续耐心细致做工作。在现场勘查所得的证据面前,余某终于承认了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原来,在大年初二晚21时30分,余某驾驶一辆粤A23JXX号小客车,从新丰往石角方向行驶,行至X192线层坑村路段,因天下着毛毛雨,对面有车辆的强光,他没看清路边的行人,结果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造成1死1伤。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余某没有报警,也没有投案自首,而是把肇事车辆迅速开走,藏至亲戚家中。28日下午,办案民警在余某家附近的亲戚车库中起回肇事车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