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保安在大堂经理指使下,气焰嚣张地围堵执行公务的110警车,不仅将警车车身砸坏,还将被传唤的当事人从警车内抢走,随后,又在派出所门前闹事,侮辱谩骂民警,踢打派出所大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月16日,参与闹事的被告人郁某某、丁某某、史某某、孙某某、周某某等5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查,被告人郁某某系涡阳县“创世纪”慢摇酒吧大堂经理,而被告人丁某某、史某某、孙某某、周某某则均系该酒吧保安。2008年12月8日晚上,绳某夫妇和张某等人在“创世纪”慢摇酒吧消费时,因酒水费用与酒吧服务员栗某发生争执。110应急中队接指令后迅速出警至现场。
当警方准备将发生争执的双方带离现场时,在郁某某的指使下,该酒吧工作人员王某等人拉下酒吧卷闸门,将出警的110民警尹某关在酒吧内,另外3名警员则被锁在门外。借此之机,史某某、周某某、孙某某等十余人在郁某某的带领下围殴绳某、张某二人。被锁在门外的警员将卷闸门打开后,将双方当事人带至警车上,不料丁某某下令“不能让110的人把我们的人带走”,郁某某随即组织煽动该酒吧保安、服务员史某某、周某某、孙某某等人及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数十人围堵110警车,拍打警车车窗玻璃,打砸警车车身,并起哄散布警察打人。后在该酒吧“内保”人员配合下,强行将警车后门打开,史某某等人趁机将被传唤的当事人栗某从车内抢走。至此,围堵、打砸警车长达20分钟之久,造成警车车体受损。
当110出警警车把另外4名涉案当事人带至该县城关派出所后,丁某某、郁某某再次指使酒吧保安史某某及其他工作人员多人到派出所门前起哄闹事,侮辱谩骂公安民警,并踢打派出所大门,前后达半小时。(新安晚报 吴贻伙樊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