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0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在三年半时间里,以高息为诱饵,先后骗取2674人次的集资款6504万余元。日前,安徽省阜阳市中院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主犯,阜阳市原政协委员王爱林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王爱林于2003年开始预谋实施诈骗犯罪。同年1月28日,其申请注册成立阜阳市旺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10名团伙成员以开发仙人掌产业为幌子,诱骗群众购买种植,并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
为提高知名度,增强欺骗性,被告人王爱林还通过多种手段骗取各种荣誉。先后被有关单位、部门授予“年度诚信单位”,其个人还骗取了阜阳市政协委员等称号。
法庭审理认定,自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案发,该团伙共非法集资6504.35万元,返还集资本金及利息计4687万余元,造成2730.6万余元集资款不能偿还。
《安徽市场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