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婆婆闹矛盾,周光秀一气之下决定带儿子自焚。火海中,她难忍疼痛,半路逃生,却目睹儿子惨死。逃亡15年后,周光秀落网。昨天,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她无期徒刑。其母王祥玉也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携子自杀半路逃生
“妈妈救我!”大火中,3岁的儿子不停呼喊,声音越来越微弱。“救出去也没人收留,两个都造孽。”周光秀默然地看着翻滚的儿子,直到他不再动
弹。随后,她夺门而出,开始了长达15年的逃亡生活。
这一惨剧发生在1993年8月25日。当天傍晚,家住铜梁县东城办事处柿花村8组的周光秀,得知在老挝打工的丈夫寄回了1000多元钱。由于婆婆此前已将这笔钱存进银行,婆媳二人为此发生争吵,并抓打起来。
事后,周光秀觉得“活着也是受苦”,便想寻死。考虑到3岁的儿子无人照料,她决定带儿子“一起上路”。当晚,周光秀把全部衣服堆在床上,然后浇上煤油。大火点燃后,她忍不住疼痛,跳床逃生,但儿子却活活烧死。
15年中“嫁”了两人
逃出家门后,周光秀一路狂奔到了合川盐井。她选择投河自杀,却被一位唐姓老人相救。唐家很穷,老人的儿子一直未婚。周光秀觉得唐家不错,又是救命恩人,便与老人的儿子结为“夫妻”。期间,周光秀又产下一子,现已13岁。
6年后,周光秀不能忍受苦日子,离开唐家,于2001年来到主城,并认识了合川籍棒棒林某,不久开始同居生活。对于以前的事情,周光秀选择了隐瞒。直到7年后,林某才得知真相。
回家办身份证落网
周光秀“自焚”未果逃亡后,其丈夫通过法院以失踪为由办理了离婚。2001年8月10日,铜梁县公安局将周光秀上网追逃。由于“失踪”,周光秀的户籍被迁走。得知第二代身份证开始办理,周光秀觉得重新上户并另行登记结婚的机会来了。
2007年8月,周光秀决定回家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就是这次,警方将她抓获。当检察官问周光秀对烧死儿子怎么想时,她称:“很难过,要是儿子不死,现在都十几岁了。”
母亲构成窝藏罪
周光秀称,逃亡期间她曾趁深夜回过一趟娘家,并将纵火烧死儿子一事告诉了母亲。2007年8月,她回家后,也一直住在母亲家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光秀因家庭矛盾起意自杀,纵火烧死其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其母王祥玉明知周光秀是犯罪的嫌疑人还为她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她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 罗玺 实习生 许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