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月17日)下午,中原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捡到一封求助信,上面写有人被绑架。为此,警方出动多组警力,经过3个多小时努力,却发现原来这起绑架案竟是一名9岁男孩“导演”的恶作剧。
当天下午2时30分,中原区汝河路办事处巡防队员陈佩华和同事一起来到闫垌小区巡逻,突然居民郭某拦住他们,交给他们一张字条,称字条是自己6岁的女儿从9号楼前捡到的,内容显示有人被绑架了。打开字条一看,陈佩华和同事不禁大吃一惊,上面写的是:“我被绑架了,共3人,一人看着我,一人看着门,一人看楼洞,我在11号楼5楼WC,真的,请救救我!”陈佩华和同事慌忙报警,接到报警的汝河路派出所迅速出动数名民警,将闫垌小区的大门控制,并向中原公安分局申请援助。20分钟后,接到求助的中原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亲自带领20多名刑警出现在小区内,一场“解救人质”的行动展开了。
在“解救现场”,民警再次发现了一张写有“我被绑架了,请帮助我”字样的求救字条,但是没有写明地址和求救人名字。民警经过认真阅读求救信内容,发现求救者所写的11号楼在闫垌小区根本找不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小区内全面搜查。”负责指挥的中原公安分局副局长命令民警,挨户敲门,逐家询问,希望尽快找到“报案人”。
从下午2时50分许开始,几十名民警一丝不苟地布控、敲门,并和小区的居民进行联系,最终只有两户人家没有联系上,于是叫来开锁公司人员,将这两户人家的大门打开,结果还是没有找到“报案人”和“被绑架的人质”。到了6时许,负责指挥的中原公安分局副局长在思考案情时,突然在草丛里看到一张纸条,他赶忙拿起来一看,发现上面画有三个孩子,署名是“欣欣制作”,让该副局长惊喜的是,他把该纸条和前面发现的两张字条放到一起比对,发现竟是同一张大纸撕开的。民警迅速和小区保卫部门一起查找,最终证实欣欣(化名)是该小区一名9岁男孩,于是让其家长把其带来。
面对民警询问,欣欣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他在和其他的小孩玩耍时,萌生了恶作剧的念头,就以同学的名义写下了几张字条,谎称同学被绑架了,然后把字条从楼上扔下,没想到竟惊动了警察。民警对欣欣的做法进行了严厉批评,一起“绑架案”就这样“告破”了。(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