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办丧事“发小”翻脸 一句谑语酿葬礼命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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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忙办丧事“发小”翻脸 一句谑语酿葬礼命案
2009年01月16日 15:38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既是同事又是街坊,两男子在给同事亲属办完丧事,喝酒打牌时因口角引发殴斗,结果致其中一人李某殒命,其姐也受了轻伤。行凶的段氏兄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到法律的制裁。1月1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段晶有期徒刑10年,判处段磊有期徒刑3年,两兄弟连带赔偿受害人家属5.7万余元。宣判后,兄弟俩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受轻伤的李某姐姐则表示将对民事赔偿提出上诉,还要对刑事判决申请抗诉。

  2007年12月6日,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职工段晶和李某结伴去同事家属的葬礼上帮忙,忙完后两人就在灵棚里与一同帮忙的人玩起了扑克。二人本是发小,打牌时,李某随口骂了段一句,没想到这句谑语引得段晶翻脸,两人随即扭打在一起。李某被人高马大的段晶压在地上,显得十分狼狈。感到吃了亏的李某从家里拿了把菜刀返回灵棚找段晶算账未果后,便抄起板凳冲到段晶母亲家叫骂,还砸烂了玻璃。段母急忙打电话叫儿子回家,段晶闻讯和弟弟段磊一同往家赶。见李某手持菜刀正欲行凶,段磊将随手提的啤酒瓶砸向李某后脑勺,后又将破碎的酒瓶往李某脸上捅。段晶则持木棒加入混战中,并将前来劝架的李某姐姐打伤。李某被送往医院,因颅脑重度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其姐姐受轻伤。

  兄弟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庭审时,段晶为自己酒后冲动酿下如此惨祸,还连累了弟弟后悔不迭。法院审理后,对段磊持啤酒瓶击打李某头部致其死亡的行为,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存在防卫过当情节,当减轻处罚。而段晶持木棒追打已失去抵抗力量的李某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鉴于李某对激化矛盾引发本案负有明显过错,且段氏兄弟家属积极代为赔偿,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郭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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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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