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河南农民邵庆永,为报复大人,竟杀害了年仅4岁的女童。今天,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邵庆永、潘学旺等一批重犯执行了死刑。
邵庆永与4岁女童小静的母亲曾发生过矛盾,邵庆永即起意报复。2006年12月25日19时许,邵庆永将小静骗至丰台区一尚未完工的自建楼房内,将小静捂死,并对尸体进行奸淫和侮辱。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邵庆永死刑。
25岁的天津农民潘学旺与何某、李某同在本市朝阳区一物资回收公司院内暂住。2008年3月12日零时许,潘学旺见何某独自一人在房内熟睡,即起意强奸。他潜入何某房内实施奸淫,遭到何某反抗。潘学旺恐其呼救,掐死了何某。此时,恰逢与何某同屋居住的李某外出回来,潘学旺又持屋内的瓶子等物品对李某进行殴打,致李某轻微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潘学旺死刑。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为泄私愤随意杀人的雷斌。20岁的陕西农民雷斌在北京做保安时认识了一名同乡女子,因对方不同意与他交朋友,并且不接电话,雷斌即迁怒于无辜女子。2007年6月4日凌晨1时许,雷斌在崇文区一家网吧门口看见上完网出来的19岁女子章某,就想杀了章某解恨。他持尖刀尾随章某到僻静处,乘其不备猛扎十余刀,致章某死亡。(通讯员高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