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夷山一月十六日电 (周文杰 郑玉萍)福建武夷山法院今日判决,当地男子邱某因两次盗卖电信电缆线的获盗窃罪,入狱服刑三年三个月,并罚款三千元人民币。
经查明,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七月三日,邱某两次伙同他人在当地上梅乡用钢丝剪盗取电信电缆线共八百七十六米,价值三万六千元人民币,邱某等人将电缆线烧去外皮后得的铜线以六千元人民币价格卖给废品店。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邱某伙同他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盗剪正在使用的电信电缆线,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盗窃罪。
据了解,邱某同伙均已判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