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作案是既遂还是未遂,如果是未遂的话,判刑会不会轻一点?”偷得两台笔记本电脑被抓后,而对提审他的检察官,法律专业毕业的胡某以专业的口吻提问道。
25岁的胡某是河南长葛人,2007年9月从杭州一所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经过四年的法律学习,小胡一心想找一份好工作,可一直没找到让他觉得如意的工作。之后,就靠小偷小摸维持生计。去年4月,胡某就因盗窃被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刑满释放后,胡某也曾痛下决心,要改过自新。但出来后,像他这样有过案底的,工作更不好找了,平时只能靠做一些兼职过日子。
赚的钱虽然不多,但胡某有刷卡消费的习惯,经常赚的钱还不够还银行透支。实在还不上透支时,他又想到了盗窃。胡某打算到下沙高教园区偷笔记本电脑。
去年10月20日晚10点多,胡某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生活区十号楼,趁宿舍管理员不注意溜了进去。为了不引人注意,直接上楼顶,找了个地方靠墙睡了几个小时。
凌晨4点多,胡某在楼层里寻找没有关好门的宿舍,果然有间宿舍大门开着。胡某轻轻进去,先看到桌上有个钱包,拿出200元现金后把钱包放回原处。后来看到有两台手提电脑,就把电脑装进包里带出宿舍。
为了怕自己带包出门时,被宿舍管理员发现,胡某用外套包着电脑包,从二楼将电脑扔到楼下绿化带。
正当他要出门时,被管理员叫住,并叫来保卫处人员,但胡某在问话过程中借故要上厕所逃跑了。
此后,胡某十分害怕,不知道如何躲藏着生活下去,他知道警察最终会找到自己。
思前想后,胡某最终选择自首。10月22日,自首当天,胡某坐了很多趟公交车。因为学法律的他知道在以后很长时间内,他将没有机会再看杭州街景了。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说,胡某的盗窃行为己构成既遂,此次盗窃的案值共计6000元。而且由于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胡某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理。
1月13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胡某提起公诉。(江剑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