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欲借爆炸威胁广州市长对某报施压,让该报透露六合彩特码,审判结果择日宣布
昨日上午,轰动一时的穗125路公交爆炸案在海珠区法院开审。检方指控疑犯行为已构成爆炸罪,辩护律师辩称疑犯主观上并不希望爆炸发生,其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法院认为此案部分证据有待评议,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布。
疑犯现年25岁,进庭时面露笑容
由于关押疑犯的广州市第三看守所距离海珠区法院较远,运送疑犯的警车10时许才到达法院,原定于9时30分开庭的此案于10时11分正式开庭。疑犯黄新在进入审判庭之时,露出短暂的笑容。
海珠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疑犯现年25岁,广西宾阳县露圩镇百合村人,初中文化程度。据介绍,2004年,黄新因犯盗窃罪被广西警方拘役5个月,于2005年2月刑满释放。
最初施爆对象并非公交车,取出假钱欲炸取款机
据检方介绍,黄新最初的施爆对象并非公交车,而是银行的自动取款机。
黄新在庭上陈述,2008年8月9日,他在花山镇某银行自动取款机中取出600元钱。当日下午,他准备乘车出去玩,售票员告诉他所持600元中有500元为假钞。
对此,黄新十分气愤,但考虑到已经离开取款机,缺乏充分证据,所以没有找相关银行交涉,而是选择了报警。警方提供的110警情信息表证明,黄新报警行为属实。
在此期间,黄新由于追求同公司女同事被拒,心情沮丧。黄新的几名同事向前往调查的警察反映,黄新平素性格古怪,颇为孤僻,在实施爆炸前的一段时间工作不上心。
诸事不顺导致黄新对社会不满,欲加以报复。在家乡时经常炸鱼的黄新,熟悉爆炸装置的制作,于是利用公司的废旧钢管等材料制作了两个爆炸装置,并将爆炸对象锁定为取到假币的自动取款机。但由于惧怕被取款机上的摄像头拍摄,黄新最终放弃了计划。
经常买六合彩未中奖怀恨在心,称始终不希望爆炸发生
黄新及其亲友平时经常买六合彩,买彩时经常参阅某报提供的信息。然而,黄新及其亲友均未中过奖,他因此觉得该报的信息具有欺骗性,对此怀恨在心并欲实施报复。
2008年8月21日,黄新携带自制的爆炸装置从花都出发,欲前往该报实施爆炸行动。然而,因为对广州地形不熟悉,黄新辗转周折也没有找到该报。
情急之下,黄新将爆炸对象转向了公交车。黄新称,之所以选择125路公交车,是因为当时该车乘客较少,他并不想真正伤到人。上车后,他将爆炸装置放在左后轮处座位下,“是因为觉得那里不容易伤到人”,“始终不希望它爆炸”。
黄新在开启爆炸装置后不久就下了车,黄新称其下车时车上有两三个人。下车后,黄新便报警,称自己在125路公交上放了炸弹。黄新自称是近视眼,没看清该辆公交的车牌号,也不清楚广州地形,因此并不能向警察讲清楚究竟是在哪辆125路公交上放的炸弹。“到处是警察,我以为警察可以很快找到爆炸装置”。
根据110警情录音显示,黄新在报警时称:“有公交车上有炸弹,还有半个小时就爆炸了”,“125路公交车上那个炸弹还有几分钟就爆炸了,等着看好戏吧”。
警方在爆炸发生后清理现场时发现了一封被炸碎的信。黄新称该信是写给广州市市长的,连同爆炸装置一起放在一个胶带中,内容是威胁市长向上述某报施加压力,让该报向其透露六合彩特码。
法院审判长裁定,此案部分证据有待评议,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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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病?
在辩论环节,公诉人与辩护律师辩论的焦点集中于两点,即: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病,被告行为属于间接故意还是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辩护律师提出,由于被告多名同事认为黄新性格古怪。此外,被告的所做所为令人匪夷所思,如威胁广州市长对某报施压,进而获取六合彩特码是常人难以理喻的。因此应对被告的精神状态做出鉴定。
公诉人认为,从黄新现场的表现可以看出其思维十分清晰,因此不必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辩护律师进一步提出,精神是否正常,不能仅通过表面观察,而应依法进行专业的鉴定。
此外,公诉人认为,被告家庭成员并无精神病史。辩护律师则认为,被告家人没有精神病,并不能证明被告没有精神病。
对此,审判长认为对被告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建议可以考虑。(记者/雷辉通讯员/海法宣)
穗125路公交爆炸案始末
2008年8月21日爆炸案发生
2008年8月22日疑犯黄新被刑事拘留
2008年9月4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9月5日疑犯黄新被逮捕
2009年1月4日爆炸案原定于该日审理,因公诉人身体原因被推迟
2009年1月13日爆炸案开审
时间待定宣布爆炸案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