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一月十三日电(梁波 张恩)今日下午,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作报告。报告中指出,山西二00八共受理各类案件十七万三千九百八十三件,其中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上升百分之七点九。
左世忠表示,二00八年山西省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十七万三千九百八十三件,办结十五万三千八百八十七件,审限内结案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六,收结案数分别比上年上升百分之十点一八和九点九一。
他还指出,山西省高院在去年受理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上升百分之七点九的情况下,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处理难度加大的情况,引导各级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台、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融“法理情”和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传统美德于一体,将调解置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力争使大多数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统计显示,普通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百分之四十六点九二,同比上升了三点四个百分点;通过协调方式处理行政纠纷二百二十七起,占到审结全部行政案件的百分之十九点六四;经多方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案件一万四千一百六十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百分之五十点五三,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