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变“堵”为“疏”、变“管”为“扶”,充分尊重和照顾小商小贩的切身利益,给他们提供低成本的、稳定的经营场所,才有希望打破“城管怪圈”。
1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城管与市民冲突事件,让“城管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城管称执法对象普遍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拒;一些市民特别是小商贩批评城管素质普遍较低,属于强拆房、强拖车、强拉财物的“三强”突击队;一些行政学专家则认为城管部门职能定位不清。
在一些地方,“城管问题”确实是个令人头疼的“老大难”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譬如有人建议应加强立法,明确城管的职责范围;也有人认为需要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约束城管手中的权力;还有一些地方对城管进行“军事化”管理,试图提高素质等等。但是,“城管问题”的实质果真是职责问题、权力问题或素质问题吗?换句话说,明确了权责、提高了素质之后,“城管问题”就不存在了吗?
实际上,“城管问题”说到底还是个复杂的利益问题。一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需要美化城市“形象”;二是城管的利益,需要体现自身“作为”;三是小商小贩的利益,需要谋取生计;四是其他群众的利益,需要一个优美的环境。显然,几种复杂的利益纠缠在一起,最终都要通过城管与小商小贩的“接触”体现出来,而导致一些地方矛盾“难以调和”的根源,恰恰在于地方政府既要“环境优美”又没有给小商小贩找到“出路”。倘若小商小贩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有了生活保障,还会到处乱停、乱摆、乱放吗?还会出现城管“暴力执法”吗?群众还会有意见吗?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吃饭问题”比城管的“制度”和“素质”问题重要得多,因而小商小贩是否有“出路”才是解决“城管问题”的关键。当我们在思考和探索“城管问题”应对之策的时候,当我们在改进城管制度和执法方式的时候,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小商小贩们的生计。只有变“堵”为“疏”、变“管”为“扶”,充分尊重和照顾小商小贩的切身利益,给他们提供低成本的、稳定的经营场所,才有希望打破“城管怪圈”。
由此可见,要解决“城管问题”必须先理顺利益关系。小商小贩的利益也是群众利益的一部分,大家都应该从“群众利益至上”的高度来看问题,在城市容貌与小商小贩的利益发生矛盾而又暂时无法解决的时候,最好是先考虑他们的生计,而不是先考虑所谓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