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广西南宁市步行街“伊频道”商场内,一店主展示收到的“HD”编码开头的同号百元假钞。该商场物业部门称,12月28号商场开业当天,多个商户收到此类假钞共10余张。 中新社发 王刚 摄
最近,全国多个地方陆续发现编号以HD90打头的百元假币,一些质量较差的验钞机无法识别,加大了消费者和商家被动持有假币的危险。人民银行为此提醒公众,HD90、HB90打头的假币近期均频频出现,春节前后尤需提高警惕。(《成都商报》、《南方都市报》1月11日)
制售假币不是一种新的犯罪形式,但这一轮HD90版百元假币风波的规模和背景非同一般。应该说,公安机关对打击制售假币犯罪一直十分重视,2007年曾在广东揭阳端掉一个制造假币的窝点,收缴了大量HD90版假币(《北京青年报》1月9日)。但从此后HD90版假币在市场上仍时有所见,并在最近“集中发作”的情况看,那次打击行动并未伤及制假者的要害。在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相对放松后,犯罪分子很可能进一步充实了生产能力,拓展了销售渠道。如果上述推断和分析成立,有关方面应对近年来打击假币犯罪的工作做出检讨与反思。
这一次,本应承担检验钞票真伪之技术职能的一部分验钞机,竟然在HD90版假币面前失去“嗅觉”。据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介绍,目前国内生产点验钞设备的企业共有120多家,其中只有少数企业能够达到质检总局的技术标准,另一些企业为了追求低成本或迎合低端客户需要,大幅度降低生产标准,生产的验钞机识别假币的能力很低。既然质检总局对验钞机生产有着严格的技术标准,为何大多数企业的不合格验钞机却能在市场上大行其道?此番HD90假币风波倒是无意间揭开了中国验钞机行业的一个“黑幕”,个中情形实在令人担忧。
对制售假币犯罪打击不力,对验钞机产品的生产、销售环节也缺乏严格的检测、监督,检验钱币真伪、防范假币之害的大部分责任,就被推到了消费者和商家身上。更要命的是,按照规定,如果一个消费者发现自己不慎持有了假币,他必须无偿将假币交到银行,而不能把假币花出去。这就意味着,假币持有者为了避免假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必须自己损失一笔钱,也要将假币上交银行,他履行了一个守法公民的责任,却得不到任何补偿;而如果他想办法把手中的假币花出去,却有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这个规定加大了消费者和商家的成本,实际上是“鼓励”人们不要把假币上交银行,这对遏制假币流通显然是不利的。
制售假币犯罪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进而严重危及社会信用和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币犯罪是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必须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此次HD90版百元假币风波警示我们,打击假币亟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打击制售假币犯罪的打击力度,要保持常规性的高压打击态势;金融机构要全力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特别要保证点验钞设备的质量,防止误收误付;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点验钞设备企业的监管,严防不合格验钞机为假币大开方便之门。
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为打击假币分担更多成本的同时,应相应降低公民所分担的成本。目前舆论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是,对公民向银行上交假币的行为,国家财政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既是对其自觉履行公民责任的奖励,也是对其上交假币所造成损失的弥补。当然,为防止不法分子有意拿假币到银行“套现”,这种补偿应当限定在较低水平内(至少要比假币的售价低,令企图“套现”者得不偿失),甚至只是一种象征性补救。补偿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显示出政府感谢公民参与打击假币的诚意,并以实际行动降低公民为打击假币所分担的成本。(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