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超市"捡"手机 物归原主仍面临刑事审判——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女大学生超市"捡"手机 物归原主仍面临刑事审判
2009年01月11日 09:3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两名女大学生在超市购物时“捡”走了货架上的一部手机。事后,当对方打电话联系她们时,两人同意返还,结果在见面地点被警方抓获。近日,两名大学生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去年10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均为20岁左右的女大学生小张和小李在超市购物时,看到饮料货架上放着一部CECT牌手机。犹豫片刻后,她们决定拿走,“反正我们不拿别人发现后也会拿”。

  离开超市后,她们从顺义乘坐公交车到北京城区。

  路上,她们“捡”到的手机响了,一名男子在电话中说,手机是超市一名女员工放在货架上的,希望她们能返还。此外,她们还接到这名男子发来的很多短信。

  因感觉害怕,小张和小李决定将手机物归原主,并和对方约定了见面地点。但她们没想到,在归还手机时,民警很快出现将她们抓获。经鉴定,她们拿走的手机价值1833元。

  检方认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小张和小李的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裴晓兰)

【编辑:卢岩
    更多社会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