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侦破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800余万元的特大职务侵占案。
2008年9月9日,新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内蒙古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委托代理人毕某某在为公司办理收取货款业务期间,私刻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从2006年9月30日至2008年8月30日,他将辽宁省葫芦岛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给该公司的煤炭款中的80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接到报案后,2008年9月18日,新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同日将犯罪嫌疑人毕某某刑事拘留。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涉案时间长,涉案人员多,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诸多困难。民警从最早的业务往来一直查到2008年9月,调查了20余人后,涉案过程基本查清。此案涉案金额达1800余万元,远远超过当初该公司所报的数额。2008年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毕某某被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北方新报文 周新超 李苏和 霍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