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凌晨2时多,15岁的少女小东全身赤裸,从(浙江温州)平阳县水头镇鸿雁宾馆四楼坠落。3名少女随即从宾馆出来,将她抬上三轮车送至医院。经抢救,小东保住了性命,但摔成重伤,且坠楼前身上有多处条状伤。
她坠楼时为何全身赤裸?她身上的条状伤又从何而来?坠楼前,在宾馆里发生
了什么?她究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3名涉及该案的少女提起公诉。这3名少女,正是事发当晚送小东去医院的小西(15岁,初中辍学)、小南(17岁,初中生)、小北(15岁,初中生)。(注:文中小东、小西、小南、小北均为化名。)
坠楼之前宾馆里发生了什么?
-受害人小东陈述:
记不起来和小西是怎么认识的。
那天我在A宾馆,小西通过QQ问我在哪里,我说不知道,后来就没有同她聊了。
那天晚上她们3个人找到我,在A宾馆楼下,小西说我骗她,就用巴掌打我,小南揪住我的头发用脚踢我的肚子,小北也一起打我。
后又把我拉上三轮车,说要介绍一个男的给我。我们到了B宾馆,来了一个男的和小西的男朋友陈某。陈某问小西有否打我,我当时不敢讲,后来就讲了。
那个男的把衣服脱了说要同我睡觉,我不同意,他就没怎么说了。
我就在房间内上网聊天,小西她们在聊天时叫我到鸿雁宾馆,我就过去了。
后来小西接到她男友的电话,叫她不要打我了。听后她很生气,用电话簿打我,用巴掌打我,用皮带抽我,小南和小北也一起用东西打我,抓住我头发,用脚踢我。
小西叫我把衣服脱了,用手机给我拍裸照,又用开水烫我,我就哭起来求饶,她们还讲要玩死我,继续打我。
-犯罪嫌疑人小西陈述:
那天,我在鸿雁宾馆上网,在QQ上问小东在哪儿,想叫她来我房间,她说自己不知道。后来通过视频聊天我知道她一定是在A宾馆。
当晚10时,我们去A宾馆找到小东,问她为什么骗我。我先动手打了她几巴掌,小南和小北也打了几巴掌。
当时我很生气,想报复一下小东,就打电话给男朋友陈某说我这边有个女孩子,问他现在要不要,他叫我们先到B宾馆找他。
后来我们到了鸿雁宾馆,男朋友打电话给我,很凶地说:“你们不要再打小东了,如果你们再打她就跟打我一样,到时候你们怎么打她,我也怎么打你们。”
我吃醋了,就用宾馆里的电话簿打小东的头,还伸出巴掌打她,把皮带解下来抽她的背部。
我们3个人用手机给她拍了裸照,我还把一杯开水泼到她身上,她尖叫了起来,就躲到房间窗户边的角落里。
殴打之后小东为何突然坠楼?
-犯罪嫌疑人小西陈述:
小西在供述小东如何坠楼,自己当时在做何种行为时,出现了不同的说法。
1、5月16日在北港刑侦中队的笔录:
我们打了小东后,她拿浴巾把身体包好后坐在窗台边的凳子上,我则坐在床上,小南坐在那边上网。
当我起身要去卫生间时,看到小东突然踩上凳子就往外面跳,小北想去抓她,但没有抓住。
我们三人见状,就马上跑到宾馆楼下去看。我们叫了一辆三轮车,把她送到医院,因害怕就离开了。
2、6月30日在平阳县看守所所做的供述:
听别人说用香烟烫人很刺激,为了吓唬小东,当时我说要用香烟头烫她,并问小北打火机在哪里。我们就找打火机,在找的过程中,我听到小北说她跳楼了。
-犯罪嫌疑人小北陈述:
小北的供述共有10次,7次供述称小东是受到折磨后自己跳下楼,其余3次供述称小东是被小西推下楼的。这3份供述分别为:
1、6月5日在北港刑侦中队所做的供述:
是小西把她从窗户上推下去的,当时小西逼小东爬到窗户上。
小东就踩着凳子爬到了窗户上,面朝里,人半蹲在上面,一只手抓住窗户的边缘。
小西连续做了几下要推小东下去的动作,小东哀求说:你不要吓我,我不敢了,你让我下去吧。但小西说:下来什么啊,这样玩真有意思。
突然,不知道是小西用力太大还是怎么的,小东就仰面摔下去了。
2、6月13日在平阳县看守所所做的供述:
当时不是小东自己跳下去的,而是小西将小东逼到窗户上,在吓唬的过程中不小心将小东推下楼。
事情发生后,小西说我们都是姐妹,不要对外乱讲话。
3、6月16日在平阳县看守所所做的供述:
那天对小东进行殴打、辱骂,之后她被小西推下窗户,摔在地上。在第一次讯问时,由于小西叫我们不要讲,我也就没讲实话。我又担心不讲实话不行,所以讲了实话。
-犯罪嫌疑人小南陈述:
小南在陈述中,称自己当时在上网,只听说是小东自己跳楼的,并无直接目击坠楼过程。
坠楼内幕受害人陈述前后不一
小东的几次陈述,起先表示自己是被“扔下楼”的,她被打的原因是她们要逼她“出台”。但后面的几次陈述,又出现了不同情况。
1、7月4日在温州某医院所做的陈述:
是被扔下楼的,但具体经过记不清,打人的最终原因在于逼迫我“出台”。
2、8月15日在温州某医院所做的陈述:
小西在找打火机的时候,我就站上窗户边的那张凳子上,朝窗户外看一下,窗户外面有一个空调室外机。我就站到窗户上,准备跳到那个室外机上喊救命,后来发生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
3、11月13日在预审大队所做的陈述:
想到窗户外的空调室外机上喊救命,之后就没了知觉。对是自己摔下来还是被人推下来,没有印象。
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三人
证人黄某系小东的主治医生,他于6月15日在医院作证说:“小东送到这里时是中度昏迷,CT显示脑部弥漫性轴索损伤,右下肢畸型肿胀。6月8日才苏醒,目前智力低下,语言表达能力、理解能力等都比较差,她所表达的内容可信度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她目前的智商只相当于两三岁小孩的智商。”
检察机关认为,没有科学依据说明小东证言的真实可信,按现有证据只能认定被害人为自己跳楼而非被人推下楼的。
检察机关认为,3名被告人为泄愤,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胡建国平检
花季少女为何施暴
2004年8月,即将升入初三的鞍山女孩小于,被同年级的三名女生拉到附近居民楼的楼顶扒光衣服进行虐待,那三名女生用一个啤酒瓶残忍地将小于残害长达20分钟之久。
2005年4月,武汉江夏区某职业学校的花季少女小芸、小慧因为小小纠纷,将16岁的女生小丽堵在楼梯口拳打脚踢,致使小丽的脸、眼睛和嘴巴多处受伤。随后,两人不顾小丽大声啼哭,将其衣物强行扯下,当众侮辱小丽长达一个多小时。
花季少女对同龄人施暴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其手段之狠毒,让人触目惊心!人们禁不住要问:这样残忍的“女魔头”究竟是怎样炼成的?
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心理上的狭隘、自私、好占上风是花季少女成为暴力恶魔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当今孩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可以在成人世界里找到相应的辐射源。比如部分家长管教方法过严或者过于溺爱或者疏于管教,很容易使孩子的心理失衡,形成一种“攻击性人格”;一些不法书商和电视、电影、网络媒体唯利是图,把色情、暴力等精神垃圾毫无遮拦地灌输给幼稚的头脑……
由此可见,铲除滋生“女魔头”的温床已成当务之急。全社会都应对此高度重视,联手设置“防火墙”。学校、家庭必须用自己的爱心、诚心、信心、耐心,当好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守门人”,不只是保护,还有了解、沟通、理解和教育。电视、电影、网络媒体也应为孩子提供更多健康的精神产品。如此,方能让花季少女告别暴力。(温州都市报 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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