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那又有一个问题,比如说对于现在,因为对于官员,首先人肉搜索就是一个新鲜事物,对官员的人肉搜索是一个新鲜事物,但是我们不妨有这样一个假设,就是对官员的人肉搜索一旦成为一种常态,就是我发现的蛛丝马迹不再引起它所在的这个部门的纪委的同志所高度警惕的时候,那又应该怎么对接?
王锡锌:
人肉搜索的技术其实可以从广义和狭义这两个角度来讲,那么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或者说媒体观众极度关注的人肉搜索是一个狭义的人肉搜索,也就是寻人,通过提供某些背景的信息,我要去探究更多的关于目标个体的全部信息,这样一种情形下,我们可以说这种狭义的人肉搜索如果我们将它用于普通的公民个人,那的确是一种恐怖的力量,甚至像有些人所说的,可能会构成对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的一种侵害,但是为什么我们强调对官员依然需要这样一种监督呢?宪法上所讲的监督权并没有说不包括网络上的监督,事实上今天信息科学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所谓远程监督这样一种可能性,远程监督,我们知道所谓的官员、公职人员他们往往是被公众所关注的,他们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他们经常出现作公共场合,因此他们的一些蛛丝马迹更有可能为公众所感知,所发现,公众在这里所提供的,我刚才说了,只是一种有价值的信息,有可能是有简直的信息,他们提出了一些疑问,这种疑问我觉得需要注意一点,我们不能够将它武断地认定为就是事实,至于是不是事实,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来调查。
主持人:
好,今天我们关注的是当官员遇到了人肉搜索该怎么办。也巧了,就在几天前号称侵权第一案的“自杀日记”事件一审宣判了,那么对照这样的一个案件,会给我们提供什么样的启发呢?
(播放短片)
解说:
上周四,备受关注的由姜岩死亡博客引发的网络暴力第一案有了宣判结果,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被法院宣判侵权,今年年初,姜岩因丈夫外遇自杀之后,愤愤不平的网友对姜岩的丈夫王菲发起了猛烈的人肉搜索。把他和第三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父母情况等等个人信息,都详细地在网络上进行了曝光。
人肉搜索的触角触及范围扩大到了当事者的家人,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最近还有个与王菲有相似经历的,但身份却并不普通的人,他的家人信息被网友人肉之后曝光到了网上,他就是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被网友指责抽天8价烟、戴名表,而引起网友热火朝天对他展开了人肉搜索,自称为“人肉王中王”的网友详细地制作了一个名为“人肉继续疯狂,周久耕局长被深度挖掘,已请假不上班的帖子中,爆料周久耕的弟弟从事房地产工作,连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网址都写得清清楚楚。还有其他网站更是爆料出,周久耕的儿子是做建材生意的,这些信息虽然目前还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回应,但势必会对他的生活带来不小的压力,同样是自己的生活被骚扰,但王菲和周久耕这两名当事人却很显然反映不同,比较起王菲的高调起诉,最终胜诉,官员们面对被人肉搜索的尴尬时,显然表现得沉默得多,信息时代网络社会,人肉搜索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普通人也好,还是官员也罢,都有可能面对被揭出老底的尴尬,这无疑给一些官员带来不小的压力。
正像一些评论指出的那样,当官员人肉搜索逐渐成为监督新渠道的时候,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官员隐私被暴露在公众的面前,究竟官员有没有隐私,其实就在这方面的法律界定尚未明晰,官员被人肉搜索事件频发之时,北京和南京都出台了一些指向官员个人生活的特殊规定。
规定中指出,一定级别以上的领导干部婚姻变化时都要向组织报告,而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甚至还曾经计划实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由此可见作为公众人物的政府官员的隐私权与普通人物相比,空间和界限似乎正在变得越来越小。
主持人:
好,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位专业的网络传播学者,他是来自中国社科院新闻所的副研究员闵大洪。
闵先生您好。
闵大洪(中国社科院新闻所副研究员):
你好。
主持人:
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就是现在网友对于一些官员,对他们进行人肉搜索,这个现象似乎很流行,您怎么肯?
闵大洪:
人肉搜索应该是今年以来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而且争议非常大的一个互联网的一个现象,那么当然在今年也是处于各种目的的人肉搜索,或者形态也是非常多的,当然今天晚上谈的比较多的是对于官员的人肉搜索,那么因为最近的两件事件,就是一个是林嘉祥,一个是周久耕。
主持人:
闵先生,我打断您以下,您认为公众对于官员的,在网上进行的人肉搜索表现了人们的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
闵大洪:
因为我们现在是一个社会转型的时期,也由于一些深层次的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包括近年来一些官员的贪腐或者是不法行为的情况,使得民众就对官员,期待他们本身能够减少不法行为或者违法乱纪行为,同时如果有的话,通过互联网也能够对他们进行监督或者是纰漏,其实是基于这样一种心态来展开人肉搜索的。
主持人:
您觉得这样一种人肉搜索在网上进行监督,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
闵大洪:
这个可能是需要根据一些不同的情况,比方说如果说是真是官员发生了不法行为,或者是有贪腐的丑闻,如果说网民在根据一些事件能够追踪出背后的一些真实的情况的时候,当然能够为我们的纪检部门或者是相关的部门提供一个至少是重要的线索。
主持人:
好,谢谢您。
我们再来看在12月22日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一个《侵权责任法(草案)》,我们来看跟今天我们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相关,就是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
我们先说受害人,因为今天我们说到的官员,他一旦遭受了人肉搜索,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也许自己认为自己是受害人,如果他站在一个受害人的角度,他向一个网络服务提供者说,要求删除,要求屏蔽这些对他不利的内容,那这样一个责任法案到底对这种现象是有什么作用?
王锡锌:
的确,这里所讲的受害人,我们并不能够笼统地讲就是一个群体,事实上它也一个区分,这里的区分最主要是两类,一个是普通的自然人,我们从法律上讲,就是公民个人,还有一种就是公职人员,甚至扩大一点,从公职人员到公众人物,公职人员主要是指官员,公众人物包括一些享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关注,并且与社会利益有密切联系的这样一些人物,比如说艺术家、企业运动员,还包括罪犯,被提起刑事控告的这样一些人物。
我们就来讲公民和官员有什么区别,我们讲对公民个人来说,宪法和法律,包括保护了它的隐私权,所以在这里,如果说是一般的公民,那么这时候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受到侵犯,比如说私人的电话号码你泄露了,私人的社会关系被泄露了,那么这时候显然是对隐私权的侵害。那么公众人物为什么要做一个特殊的法律界定有两个很重要的因素,第一,他们是代表了与公共利益相关系的因素,甚至是密切相关的一些因素,第二,他们的言行可能会对公众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说追星,公众人物有什么样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受他影响,因此公众人物的这样一些信息,公众有更强的知情权。
主持人:
所以说到这儿,这里面说到侵权,这个权什么时候说到侵权,对普通人的侵权可能对公众人物来说就不是侵权,比如说普通人,他就不愿意告诉你我一个月收入是多少,但是作为官员,你就应当让公众知道你的一个月收入是多少。
王锡锌: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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