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曝周成宇索赔500万美元细节 涉嫌敲诈
解说:除了500万美元这个堪称天价的金额外,周成宇和黄静在谈判中采用的方式,也惹上了敲诈的嫌疑。在后面这段录音资料里我们听到,给钱与曝光之间的关系,是他们反复提到的一点。
周成宇:从现在起算,24小时之内,华硕这边如果没有好的解决方案,那我们。
黄静:看来事情就只有闹大。
周成宇:我看许总现在已经给我们很明确的答案了,就是这样。如果我说句不是威胁的话,我相信我的当事人,完全可以去今年3·15晚会的现场,完全可以去中央12台的《经济与法》做专访。华硕的这些所有视频资料您会在中央电视台看到。我相信华硕的广告都还没有在中央电视台像这么打过,绝对黄金时间。
曾子墨:华硕方面认为你们的行为存在着勒索、敲诈,一个非常主要的原因就是你们曾经提出过说,如果给了这500万美元,那么所有的这一切你们都会保守秘密,不再向外公布,但是如果不给这500万美元,你们就要曝光,把华硕的名声彻底地搞垮,这是你们当时的想法吗?
黄静:我觉得这至少不是我的想法,因为我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我在没有,应该说至少要有一半的把握也好,我才会去说这样的话,但是我对这方面的事完全是一窃不通。
曾子墨:我们也曾经看到过华硕所提供的周成宇和华硕方面之间的录音,而且是一份非常完整的录音,周成宇确实曾经向华硕的工作人员这样提出过,说给钱,销毁证据,不给钱,就要曝光。如果你是一个局外人的话,你听到这样的对话,你会做何感想?
黄静:两方面的考虑吧,一方面可能是说周成宇非常地气愤,事情反反复复地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还有一方面他考虑的话可能就是吓唬对方,这是两种。
曾子墨:但是根据华硕向大家所公布的谈话录音,你们曾经有过一段对话,大意是说,如果他同意500万美金的这个要求,你们可以私了,你可以销毁所有的证据,保守秘密,但是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你们会有一系列的公关措施,会雇佣公关公司,有公关的方案,要把华硕的名声彻底地搞坏,那这算不算是威胁呢?
周成宇:我觉得这是一个谈判的策略而已。我们当时我们像这么提,我们希望是怎么样呢,我们希望能够给华硕公司足够多的压力,让华硕公司真心诚意地拿出一个真诚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刚才已经明确说过很多次了,这是我们谈判的策略,仅此而已。
解说:谈判中,周成宇和黄静还曾经提出过一个反消费欺诈基金的概念,他们说索赔的500万美元将被用来建立这样一个基金,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关于这个基金的说法如今也被诟病。
曾子墨:后来你们对媒体的说法,一直说要用这个钱做一个反欺诈消费的这样一笔基金,这是你们当时真实的想法吗?
黄静:这个也是说我当时就是不假思索地然后就,也提出这500万的一个原因,因为当时我真的觉得,是一件好事啊。
曾子墨:那这笔钱的用途是谁提出的呢?
黄静:周成宇。
曾子墨:很多人都在猜测说,这个基金其实根本不存在,是你们的一个说法而已。
周成宇:我就是想这么来说,有些人思想阴暗。
曾子墨:如果华硕真的像你所说,是如此恶劣的一家公司,如果你们真的为广大的消费者考虑的话,那为什么不直接地走民事诉讼这样一个程序,虽然你们个人得到的钱可能会少很多,但是那样给华硕的打击不是更大吗,而且对消费者的帮助也更大。
周成宇:我们说你给500万美金,那我们接下来,我们就会把所有证据原件交给你,其实我会交吗,不会交,那在这个时候,它也是谈判的一个策略。
解说:质疑还集中在黄静购机过程中的几个看似不合常理的细节,在这张保修单上我们看到,黄静购机时确实使用了假名龙思思,并且还自称是“北大生物技术研究所”的员工。
曾子墨:但是华硕方面始终认为,你没有用自己真实名字去买这台电脑,可能从最初买电脑的时候就是别有用心。
黄静:用的这个名字是我之后要打算改的名字,也就是跟我妈妈姓氏的这个名字,所以说当时可能就是自己的意识就已经形成了,说我已经不是再叫黄静了,我已经是,我将要改成的名字,而且现在我也确实已经改成了这个名字,就是在包括在当地派出所户籍上面都已经是改过的这个名字,所以这个名字我觉得没有,而且这个不是关键性的问题,跟我去购买这台笔记本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因为我是否用真名也好或者是说以公司或者个人的名义购买这台机器也好,但是最终不能够影响的一个事实是,确实是华硕帮我换上的这块工程样板的CPU,这个事实是不能改变的。
解说:不仅是黄静,周成宇假冒律师的身份也遭到质疑,在华硕公司11月4日发布的公开声明中,我们看到了相关内容。这段录影资料记录了,周成宇自称是北京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片段。
周成宇:我也可以这么说,如果这件事情走到不好的后果,因为我们长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所,刚成立,我愿意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为我的当事人资助一百万来做推广,因为我们是捆绑在一起的,我们这一百万愿意以同样的方式,做发布会,我相信我们的新闻有爆炸性,同时我们有这么多证据,我们在媒体上推动会非常强。
曾子墨:其实你本身并不是一位律师,为什么要以律师的身份去和他们谈判?
周成宇:在当时,我是跟长济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关系,律师的这身份,不是我们第一次提出来,是华硕公司那边,当时我始终在强调,可能这个也给人家一个误导,我说这是我的当事人,我受我当事人的委托,我来做这件事情,所以人家很自然而然地说,周律师怎么怎么样,后来我觉得反正我们长济律师事务所为此随后也会到,那我也就没有否认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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