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平阳12月12日电(记者袁爽 通讯员方忠哨)铁路工程完工半个多月,农民工未领到工资,集体催讨却遭打。近日,浙江平阳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劳资纠纷所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吴军某获赔90多万,吴先某获赔2万。中铁十局职工黄某(彝族)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2008年5月1日,带班工头李某及工友负责的中铁十局三公司平阳段雅山岭隧道水沟电缆槽施工工程全部完成,李某与该公司雅山岭隧道项目部约好5月4日前结算好,然而一直没拿到钱。2008年5月19日16时许,这些没拿到工资的农民工把该项目部经理高某(另案处理)约到他们住的雅山岭隧道工地来。高某来时带着会计,会计把工资表造好,让大家签字按印,然而到了17时多,9名农民工仍没拿到钱,会计却转身走了,经理高某也想跟着走。
吴军某、吴先某等三人见状,马上跟出来不让他走,叫他打电话叫会计给他们发了工资后再走,高经理不肯,直接坐上皮卡车副驾驶座。吴某等人堵住车不让走,并说车开到哪,他们跟到哪。工头李某乘机坐上了皮卡车后座,吴某及其他工友共八人坐到后车斗里。在车上,高某打电话给本案被告人黄某,说自己被一群农民工围住,让黄某纠集些人,带上家伙过来。于是黄某纠集了被告人陈某及林某(另案处理)等十余人头带安全帽并携带直径10毫米,长一米的钢筋条,包乘二辆车与高某汇合。
当晚19时许,在鳌江镇河东山铁路工地上,黄某乘坐的两辆车将民工们乘坐的皮卡车拦下,随后高某立即跳下车,用手指指向吴军某、吴先某等人,说就是这些人堵住他的。黄某、陈某和林某等人便冲过去围殴吴军某、吴先某等人。民工们见状纷纷逃跑,最后吴军某、吴先某两人被陈某等人用钢筋打倒在地。吴军某脑部受伤,左颞骨骨折,经开颅手术治疗后,目前恢复中, 其损伤程度为重伤;吴先某右下肢损伤造成局部软组织挫伤伴右髌骨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另查明,吴军某经两次开颅手术,现成为植物人,仍需继续治疗。案发后,中铁十局代被告人黄某赔偿吴先某经济损失2万元。2008年10月27日,在法院调解下,黄某亲属与吴军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支付赔偿款914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陈某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黄某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完)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