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和那些急着替“沉尸葬母”喊冤的人开了个认真的玩笑。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社会关注的男子“沉尸葬母”案进行通报,嫌犯被以涉嫌侮辱尸体罪依法拘留。根据警方的调查,疑犯有能力支付母亲的丧葬费。(《海峡都市报》12月9日)
这算不算是给那些假弱者之名敲打社会不公的人一个警告?在同情弱者的背后,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弱者永远正确吗?正如“强权即真理”不过是一种谬论一样,人们往往会忽略他还有一个孪生兄弟叫做“弱者即正义”。众所周知,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而不是人数,正义也不是弱者天然的同盟军。
如果说“史上最毒后妈门”尚不足以让人们警醒的话,那不久前发生在哈尔滨某酒吧前的那起命案,更把“弱者即正义”的理论演绎得淋漓尽致。那时节,汹涌的舆情如同被人捏在手心的“拨浪鼓”,当死者方被曝出有高官亲戚的传言时,事情就成为“六提辖打死恶少”。而当死者方被证明只是一名普通市民之际,事情就转为“恶警打死大学生”。在这里,身份的差异决定着事情的性质,很少有人在意事件真正的是非曲直。
南安市警方侦查发现,疑犯依靠打工收入不仅有能力火化母亲遗体,而且在母亲周氏病危之际,就已开始与叶丽合谋,将亡母沉尸处置,因为这样“可以省些麻烦”。不知道那些捕风捉影的替人喊冤者看了警方的调查会有何感想?
倘若一定要给“弱者即正义”寻出遗传密码的话,“肉食者鄙”或许是最古老的DNA。对于那些“弱者即正义”的笃信者而言,与其说是一种思维定势在作祟,毋宁说是对某些现存规则的失望。在他们眼中,规则不过是强者施加给弱者的“紧箍咒”,即便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但在“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面前,再冠冕堂皇的规定也形同虚设。久而久之,形成了“弱者即正义”的条件反射。
事实上,这种思维定势或多或少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奥拓车主打人,那是人民内部矛盾;宝马车主打人,就是阶级矛盾了”的“村规民约”,把这种说法的根深蒂固暴露无遗。而在成熟的公民社会,正义女神并不是根据人们地位高低、身份尊卑选择自己的站队,她手中的旗帜只授予那些约定俗成守规则的人,而不管他是强者还是弱者。
真正说起来,“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说法看似进步的中庸,但仍然无法从“弱者即正义”的泥沼中走出来。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个现实社会确实存在着恃强凌弱的不公现象,但这绝不意味着弱势一方永远掌握着真理。那种靠人地位强弱来认定事情对错的说法,只会让这种人为的裂痕越来越大。(叶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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