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江北区对洋河北路一处瓷器占道“钉子户”实施强拆,摊贩竟持一张《占道证》与执法队员叫板,拒绝搬迁。经查实,摊贩所持《占道证》是假证,系一名市政执法人员花500元找假证贩子帮忙办的。目前,江北区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作假者将面临严肃处理。
昨天凌晨5时许,江北区市政局、观音桥街道等部门联合执法,责令洋河北路重百超市门前一群卖瓷器的游摊搬迁。
调查显示,这些占道游摊有10多名经营户,自今年7月以来便在此占道经营瓷器,占道面积达200多平方米。
观音桥街道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杨队长称,这些游摊是由一名姓张的江西人牵头,邀约了其他经营户参与,全部卖瓷器,所卖瓷器最高单价9.8万元,最低单价几十元。
此前,执法部门3次口头通知,对方根本不予理睬。上月,执法部门下达了书面通知责令自行搬迁,否则罚款1万元。但对方还是不理,无奈,执法部门只得实施强拆。
清晨6时许,江西人张某匆匆赶到现场,声称“我有《占道证》,凭什么要搬迁?”张表示,自己有“合法”《占道证》,不会轻易搬迁。对此,观音桥街道执法人员认为,洋河北路本来是渝北区管辖,但经协商,该路段已委托江北区实施占道管理。至于张所持《占道证》的真伪将进行核实。当即,执法人员对40多件瓷器实施暂扣。
昨天下午,记者在观音桥街道办看到了张出示的那张《占道证》,全称是龙市容(2008)第39号《渝北区龙塔街道办事处临时占道证》,印章盖的是“渝北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塔大队”,发证时间为2008年10月13日。
-调查
执法部门从未发放《占道证》
现场执法刚收兵,观音桥街道紧急与渝北区龙塔街道联系,对方答复“是假证”。记者随即致电渝北区龙塔街道城管科,一名姓周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从未发放过此类《占道证》,经核对印章确认是有人私刻公章伪造了这个《占道证》。记者找到张某,他透露,今年10月上旬,自己托朋友找到江北区市政委一名姓黄的工作人员,请黄帮忙办一个《占道证》,承诺办成后“感谢”,黄满口答应。10月14日,他从黄手中拿到了这个《占道证》。
直至昨天下午,张还蒙在鼓里,他连称“市政执法的人帮忙办的证怎么会是假证呢?”
目前,江北区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作假者将面临严肃处理。
对话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昨天中午,记者从江北区市政委得到证实,黄某是该委市容科一名公务员。
记者:江西人张某怎么找到你的?
黄:他在江西就多次打电话找我。
记者:这个证是你办的?
黄:我找假证贩子办的。
记者:花了多少钱?
黄:花了500元。
记者:作为一个市政执法者,为何这么做?
黄:我都53岁快退休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说法
伪造公文最高获刑10年
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短评
假如都占道 世上必无道
这里的两个人物,一个是管游摊小贩的执法人员,另一个是游摊小贩。紧密联系他们的是一条“道”,一个总想占道经营,另一个总要依法将其驱逐出道。他们的关系本来应该是管理和被管理、监督和被监督、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这是正道。但这里,他们都偏离了正道,走上了邪道。一个想长期占道,以逃避各种税赋、减少成本支出,获取更多不法利润;另一个明反“占道”,暗度陈仓。他们所为何来?很明显,皆为财来,皆为钱来。
钱可不好乱拿,古人早就有话在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若不讲道,则世道大乱,天下大乱。就拿这里的事来说吧,若所有执法人员都来暗助游摊小贩占道经营,那我们的城市将变成怎样的乱象?我们还有“道”可行吗?上文引用的《刑法》已明示,谁占“道”,谁将被绳之以法!(阮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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