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收入稳定月工资动辄上万元;捧着“铁饭碗”……受人尊敬
的飞行员职业,加上优越的工作条件,你会放弃吗?
长沙人鹏程(化名)是南航的一名飞行员。在天上“飞”了10多年后,他竟炒起了老板的“鱿鱼”——向南方航空公司湖南分公司递交了辞呈。
没想到一个自己培养了14年,“用金子堆起来”的飞行员说走就要走,南航岂能答应?双方于是对簿公堂。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飞行员要赔偿南航违约金和培训费用共计1879631.52元。
空客A320副驾驶要辞职
鹏程是长沙市雨花区王家冲人,是空客A320的一名副驾驶。1993年高中毕业的他被南方航空公司招聘为飞行学员,并由南航出资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读。1995年到1997年,南航又出资送其到澳大利亚西南角的珀斯就读于西澳飞行学院。1996年7月鹏程分配到南航湖南分公司工作,并于9月1日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鹏程要根据南航湖南分公司的需要从事飞行驾驶。
2000年到2007年,工作7年间,鹏程还多次被送南航珠海飞行训练中心和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B737、A320等机型的训练。
2007年10月17日,鹏程向其工作的南方航空公司湖南分公司递交了一份辞职信,以:“个人生活及飞行发展等诸方面的原因”为理由提出辞职。2007年11月16日,南方航空公司向鹏程复函表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鹏程无法定事由单方面提出辞职,将会给公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并确定性地给公司造成损失等理由不同意其辞职,希望他继续留在南航工作。并在同一天下发了一份《通知》:决定暂时将其安排到飞行部办公室,从事地面工作。
南航一怒索赔495万
成功培养一名飞行员的代价巨大,有人形容飞行员是“用金子堆出来的职业”。
据南航出示的来看,鹏程10多年间的培养费是一笔“天文数字”:总计金额达1721403.52元。其中大学的各项费用41050元,西澳的培训费用1071672元,在国内各地的培训费用608681.52元。而培养一名同样层次的飞行员最短需要7年时间。对鹏程的突然辞职,南航肯定是不同意的。
鹏程单方面辞职未果后向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今年3月26日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鹏程可以随时解除与南航湖南公司签订的合同,但要支付违约金462552元,公司培训损失744931.82元。南航湖南公司不服从该仲裁的裁决,于2008年5月将鹏程告上了法庭。诉称因为鹏程单方面的解约,必然导致原航线安排、机组人员调配及工作排班造成长期影响,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其赔偿南航各项培训费用1721403.52元,经济损失300万元,违约金231273元,共计人民币4952676.52元。
法院:赔187万就可走人
今年6月12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对原被告举证的多项资料进行查实以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鹏程与南方航空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2007年11月17日解除。但鹏程要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南航231273元的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和1648358.52元的各项培训费用损失(其中73045元的南航机场训练费举证不充分,法庭不予支持)。南航必须在判决生效30日内办理好鹏程人事档案、相关飞行证照、身体健康资料、社会保险关系等资料的转移手续。
4年80多名飞行员与东家闹“离婚”
其实关于飞行员辞职的案例很多,早在2004年,飞行员跳槽遭遇巨额索赔事件便频频进入公众视野。
◆2004年6月,海航集团控股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14名飞行员集体向公司提交辞职书,投奔奥凯航空公司。
◆2004年7月,东航江苏有限公司两名飞行员提交了辞呈,两人各支付赔偿款100万元后,解除劳动合同。
◆2004年10月,国航西南分公司的机长李建国提出辞职,国航西南分公司要求李建国赔偿公司共计800余万元。后国航西南分公司与李建国达成和解协议,由后者加盟的民营航空公司承担300万元“转会费”。
◆2005年3月,厦航飞行员罗家宽因辞职将厦航告上法庭,要求厦航赔偿各种费用307万余元。厦航提出反诉,要他赔偿323万元。罗家宽向厦航支付赔偿费合计120万余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2006年到2007年,海航有12名飞行员先后辞职,在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之后,双方仍然不服。飞行员的新、老东家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2006年6月,东航青岛分公司7名飞行员辞职,东航索要巨额赔偿。这7人在东航上海总部绝食抗议,引起舆论大哗。
◆2007年5月,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因辞职遭单位索赔1275万元。经劳动仲裁,判赔70万元。之后,双方均不服,最终东航获赔13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今已经有80多名飞行员提出要与原东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部门规定
飞行员跳槽要出转会费
2004年10月27日,民航总局《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飞行安全的通知》规定,“对辞职的飞行人员,其飞行执照交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飞行记录和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由用人单位封存保管六个月后,交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待条件成熟时,积极研究交相关协会保管的办法。”
为防止更多飞行员流失,在2005年5月,民航总局等五部委出台了《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规定招聘飞行员的航空公司,不仅要支付70万~210万元不等的转会费,且必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事件背后“天价索赔”频现只因飞行员太少2003年左右,国家民航总局批准成立鹰联航空、春秋航空和奥凯航空等民营航空公司,并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机场领域。可飞行人才的严重短缺成为最难解决的隐患。“挖角”成为重要的出路。对飞行员的纷纷辞职,国营航空公司大多打出了“巨额赔偿”牌。
与国内不同的是,国外大部分飞行员是自己出钱考取的飞行执照,那么飞行员在转会时根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国内绝大部分飞行员是老牌航空公司自己出资培养的,因此导致飞行员辞职时索取高额培养费用的现象发生。
据业内人士透露,航空公司其实并不在乎得到多少赔偿金,而是想借此阻止飞行员的跳槽,“归根到底是因为飞行员的短缺”。
□相关背景
未来20年中国需4万飞行员
国家民航官员表示:“未来20年中国至少需要增加4万名左右的飞行员。”目前,中国每年培养的飞行员总数约为1000名。而预计未来6至7年,国内民航业的飞行员需求量约为6500名。
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管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杨蔚表示,学校培养的飞行员到航空公司后还需要至少3到4年时间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副驾驶,再经过5到6年的飞行才能成为正机长。在未来几年内,飞行员短缺的现状在短时间内难以扭转。(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颐佳 李少先 王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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