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案二审庭审:“啊,一万块钱”是何含义
2008年11月17日 13:14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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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七日八时三十分,周正龙案二审在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图为该法院门前拉起警戒线。 中新社发 王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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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二审今天(17日)上午8:30在(陕西)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关于“周正龙是不是为奖金而造假”的法庭辩论中,周正龙一句话的含义被辩护律师和检察员反复询问。
庭审时,周正龙称自己并不清楚拍摄虎照会得到奖金,只是在华南虎调查队的专家给全体猎人向导宣传的时候听说过,发现华南虎踪迹会有奖励。至于在拍摄华南虎照之后,对省林业厅的奖励,周正龙称自己没有提出任何索要奖金的要求。检察员根据证人证词,指出在华南虎照新闻发布会之前的2007年10月10日晚上,原镇坪县副县长杨高告诉周正龙陕西省林业厅将奖励他1万元,周正龙曾嫌奖金太少,反复述说他的照片是多少的珍贵,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拍下来的,应该值很多钱。周正龙坚决否认自己曾为此讨价还价,说自己只说了一句话,“啊,一万块钱。”
检察员问,“啊,一万块钱”是什么意思?是“啊,才一万块钱”还是“啊,竟然有一万块钱”,周正龙说自己的意思是才知道还有奖金。辩护律师在提问时也就此询问了周正龙,问周正龙是不是“啊,还奖励钱”的意思,周正龙点头称是。
但是原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镇坪县县长吴平、原镇坪县副县长杨高、原陕西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等人的证词显示,直到同意奖励周正龙两万元,在保护区成立后,安排周正龙的儿子当向导之后,周正龙才同意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自己的照片。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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