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临海10月27日电(袁爽 通讯员张鑫 朱胜)做了坏事以后,不仅毫无悔改之意,还千方百计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和身份,试图蒙混过关获取宽大处理。近日,经浙江省多家公检法司单位的密切配合,临海法院让一名4次瞒报身份并成功骗取减轻处理的被告人现了形。
据了解,去年7月,被告人“李议”伙同他人在短短十余天内疯狂盗窃电动自行车19辆,共计价值人民币26000余元。7月24日,“李议”在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后,并供称其名叫杨坤,出生于1991年2月14日。随后,他又马上改口称出生于1989年5月4日。经公安机关上网查询,其两次供述的住址、身份证号码均为假冒。在公安机关的再次讯问中,其又改称姓名“李议”, 1991年4月20日出生,住重庆市云阳县泥溪乡石缸村。“李议”同时供述了父母的名字。公安机关根据其供述,调取了李议的户籍证明。经核实,其供述的身份情况与云阳县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一致。据此,临海检察院以李议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临海法院在查明盗窃事实后,以李议犯罪时未满18周岁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就在“李议”庆幸自己假冒身份取得宽大处理不久,负责羁押的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发现了问题。该所多次通知“李议”亲属可以会见“李议”,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接受教育改造,但其家属一直没有出现。今年3月1日,管教所所在的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署名为李议家长的信件,反映在押犯“李议”是冒充的,真正的李议现在家乡上学,要求调查、核实。管教所于是再次审问了“李议”,“李议”又供称自己实名叫李丽,出生于1990年4月,但没有落实户口,也没有身份证,而李议是自己的表弟。4月27日,“李议”的母亲李琼到未成年犯管教所会见“李议”。 检察机关就“李议”的身份询问了李琼,而李琼的说法与“李议”的最新供述如出一辙。
今年6月,临海法院就李丽冒充李议一案决定再审。在再审过程中,合议庭没有轻信被告人及其母亲关于被告人叫李丽,出生于1990年4月且没有户籍的说法,而是认真分析了“李丽”的供述及其母亲的证言,并从“李丽”母亲在管教所会见时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发现了疑点。原来,“李丽”母亲身份证上的住址与其陈述“李丽”的住址并不相同。虽然“李丽”母亲辩解身份证是假证,但公安机关从“李丽”母亲的身份入手,很快查到了“李丽”的真实身份。
法院查明,被告人真名叫杨雷, 1987年4月3日出生于重庆市云阳县。犯罪时已经超过了十八周岁。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至此,这起被告人及其亲属多次隐瞒真实身份,以减轻法律应有惩罚的企图终于落了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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