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哥”成“变态狂”,开电视播放录像,模仿电视画面的情节用蜡和针等折磨一歌厅小姐。不堪忍受变态折磨,16岁“坐台女”6楼跳下受伤。13日,道外公安分局新一派出所对跳楼女罚款5000元,变态男行政拘留15天。
16岁的燕燕(化名)是一个单纯漂亮的农家女孩,因为家庭困难,她不得不来到哈市打工贴补家用。但只有小学文化的她无法实现成为一名白领的梦想,而无奈成了一家歌厅的坐台小姐。可就在她进入歌厅上班半个月后的一次“出台”时,却经历了她终生难以泯灭的噩梦遭遇,最终,她选择从6楼坠下……
“坐台女”歌厅结识“好大哥”
燕燕今年16岁,家住我省木兰县农村,家里生活十分困难。一个多月前,她来到哈东站附近一家歌厅当了一名坐台小姐,陪客人唱歌喝酒,每次能赚50元小费。怕家里人担心,燕燕一直谎称自己在饭店当服务员。在她上班半个多月后,一位年纪不到40岁绰号叫“小峰”的男子到歌厅玩,是燕燕坐台陪她唱歌。在之后的半个月里,小峰又来了几次,每次都点名让燕燕坐台。几次接触后,燕燕觉得小峰不像其他顾客那样随便,而且对她也很关照,燕燕对小峰的印象很好,身处异乡的燕燕甚至把他当成了好大哥。
10月7日19时左右,小峰又来找燕燕,让她陪自己出去吃饭,并给了燕燕300元钱。出门后,燕燕发现小峰的一位朋友正骑着摩托车在门口等他,两人好像是已经约好了。燕燕也没有多想,就随小峰上了一辆出租车。
“好大哥”成“变态狂”
可燕燕没有想到,她的噩梦遭遇也在此时开始了。她刚刚上车,小峰就用胶带将她的双手反绑在身后,并将她按在车座上。小峰面目凶恶,与平时判若两人。燕燕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不妙,大声喊救命,可没有人理她。而小峰的朋友骑着摩托车一直跟在出租车后。出租车停在道口街附近一栋居民楼下后,燕燕被小峰和他朋友连拉带拽强行带到6楼的一户家中,小峰的朋友把房门打开后就离开了。燕燕被推进屋后,小峰打开电视播放录像,并开始模仿电视画面的情节用蜡和针等折磨燕燕……
疼痛难忍的燕燕哭喊着求小峰放过自己,可小峰视若无睹,仍然变着法蹂躏燕燕。燕燕几次从这个墙角跑到那个墙角,甚至想去开门逃走,可双手被反绑的她无能为力。直到3个多小时后,小峰终于停了下来,将燕燕捆绑的手松开。就在小峰去卫生间的时候,不堪忍受折磨的燕燕来不及穿衣服冲向阳台跳了下去。
在燕燕坠到4楼时,碰到了4楼阳台外的晾衣架,然后又掉到地上。4楼的居民拨打了“110”和“120”。燕燕被“120”急救人员送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因为伤势严重,于10月8日上午被转到哈市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在两个医院的诊断书上,都清晰地写着燕燕的伤情:左眼挫伤,左锁骨骨折,左肺挫伤,肾挫伤,左第二掌骨骨折。针对燕燕的病情,医院建议她尽快手术,否则会留下后遗症,但此时燕燕的家人却没有经济能力为燕燕进行手术。
13日,记者在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见到了燕燕。在燕燕的乳房上,记者看到多处硬币大小的外伤,她头顶部的一缕头发已经被烧焦。燕燕说这都是小峰用蜡烛烫的和烧的。燕燕的右胳膊绑着钢板,双肩及锁骨处都缠着医疗用背带,左大腿及臀部一大片淤青,一道道划伤赫然醒目,左腿膝盖处有一块乒乓球大小的部分,肉还翻在外面。燕燕说这些都是她跳楼时摔伤和刮伤的。燕燕不时地哭闹,喊着头疼。在14日对燕燕进行的头部CT检查中,证实燕燕颅内出血。
家属置疑 派出所裁决
燕燕的姐夫告诉记者,燕燕被送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后不久,道外公安分局新一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医院,为燕燕取了笔录。燕燕的姐姐希望民警能在燕燕接受治疗并意识清醒后再取笔录,但是民警并没有同意。在取笔录的过程中,燕燕的家人被拒绝在场,取完笔录后,民警让燕燕的姐姐替燕燕签字,但并没有让她看笔录的内容。
8日上午,燕燕被转入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后,派出所再次为燕燕取了笔录,这次同样是燕燕的姐姐替她签字。燕燕的姐夫想看一下笔录,再次遭到拒绝。燕燕的姐夫说,直到现在他们也不知道燕燕的笔录内容。
在警方取完笔录后,燕燕的家属要求警方给燕燕出具验伤单,但警方并没有同意,所以燕燕一直不能到公安医院验伤。
派出所的最后处理结果是,燕燕因卖淫嫖娼被罚款5000元,而小峰因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15天。对于这个处理结果,燕燕的家人感觉不公平,并提出了置疑:难道小峰在居民屋里对燕燕进行的非法拘禁、猥亵、伤害,最后逼得燕燕跳楼的犯罪行为,警方就不追究吗?难道小峰在拘留15天后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回家了吗?燕燕现在所经历的痛苦,都是因为小峰的折磨逼迫所造成的,难道小峰就不该对燕燕进行赔偿吗?
燕燕的家属表示,他们已经咨询了相关律师,小峰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而派出所对小峰的处理过轻,所以他们会向法院对小峰以及派出所提起诉讼。
13日,记者来到处理此案的新一派出所。派出所所长肖文华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报警后就赶到医院,并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将此案定性为卖淫嫖娼,并对燕燕进行5000元罚款,对小峰进行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当记者提出派出所在给案件定性时是否考虑了小峰对燕燕所使用的手段和行为时,肖文华表示都考虑了。因该案卷宗已经转到道外公安分局案件科,小峰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由案件科负责调查。至于派出所当时为什么不给燕燕出具验伤单,他本人不清楚。
就在记者离开派出所后不久,燕燕的姐夫再次来到道外公安分局新一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出具验伤单。在燕燕跳楼6天后,燕燕的家属终于拿到了验伤单。
律师说案:变态男触犯刑法
对于燕燕所遭遇的这种情况,小峰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记者咨询了部分律师。
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茂君认为,在该案中,小峰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上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
刑法第238条的有关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该案中,小峰将燕燕带到一居民楼中限制了燕燕长达3小时的人身自由,最终导致燕燕跳楼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依据刑法中该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燕燕的伤害程度达到伤害程度标准,小峰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有关规定,在该案中,小峰将燕燕带到一居民楼中对其实施侮辱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
吕茂君律师还表示,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小峰构成刑事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受害人燕燕有权向行为人小峰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请求,要求小峰进行赔偿。即便小峰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燕燕同样可以向小峰提出赔偿。
另外,北京市中高胜律师事务所李滨律师认为,派出所将此案定性为卖淫嫖娼是不对的。卖淫嫖娼的前提是双方有金钱交易,并且均出于自愿。但是从此案的情况看,燕燕并不同意,具体表现就是她选择了跳楼,所以此案不能定性为卖淫嫖娼,而对燕燕进行的罚款处理也是不应该的。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的规定,小峰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属于刑事犯罪,而公安机关对他进行的行政拘留处罚过轻。(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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