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七日,“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因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在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返还所得两万元奖金。 中新社发 程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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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七日,“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因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在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返还所得两万元奖金。 中新社发 程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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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西安十月十日电(记者 冽玮)记者十日从陕西有关部门了解到,“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已于十日上午正式向法院提出书面上诉意见。陕西省旬阳县法院接受申请,并将案件卷宗移交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照片多达七十余张,陕西省林业厅经“鉴定”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了周正龙两万元人民币。此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华南虎照”的置疑之声不绝于耳。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向社会通报,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根据周正龙的供述,此间警方从其家中提取了其二00七年十月三日拍摄假虎照时所用的老虎画和木质虎爪模具一个,从为其提供老虎画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时购买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画。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法庭当庭宣判,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据了解,一审判决送达后,周正龙即表示不服,并口头表示将提出上诉。
十日上午,旬阳县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会见周正龙,周正龙明确表示提出上诉。周正龙同意他妻子委托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并正式签订了代理律师委托协议书。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玉树和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军是周正龙一案二审的辩护律师,都将免费义务为周正龙案二审进行辩护。
十月八日,周正龙通过旬阳县看守所向旬阳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书面请求材料。旬阳县法院会见周正龙确认他提出上诉意见是本人真实意图后,接受他提出上诉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华南虎照”一案将进入二审司法程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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