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工作严重失误,未严格审查出境人员身份。但不构成犯罪。”昨日,站在被告席上的陈征,开口第一句话便为自己辩解。
这位原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副主任,与3位同伴一道,被诉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他们被指控,以“考察”为名组织他人赴日本打黑工,并致使10余人滞留日本未返回。
指控:两次组团偷渡
据指控,2005年6月,陈征以及原中国企业联合会女职员严军艳,伙同无业人员张永胜,为赵某等3人编造虚假公司材料、工作单位及职务证明等,以参加考察团为名,组织3人偷渡到日本非法滞留打工。
2005年9月,陈征、张永胜、王兵,以参加“环保会议”为名,采用同样方式,组织刘凯等10余名无业人员,于同年11月偷渡到日本九州。其中有3人从日本离境前往韩国至今未归,另有10余人仍非法滞留在日本。
据被遣返的证人李某等人回忆,陈征让他们都冒充某公司总经理级别高管。
内幕:出国者每人交6万
据称,出国人员每人交纳费用高达6万。张永胜从中介手中拿到4.2万,扣下一部分后按每人3.86万交给陈征,而实际的交通、住宿等会费为2.86万。
严军艳则交代,做完一个项目后,她有1-2万元的提成。
庭审中,陈征对于“带了多少人出国、这些人做什么工作”等问题,多用“不知道”和“时间太久,不记得了”来回答。
争议:并非“偷越国境”
除了陈征的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他是工作失误外,其余三被告的代理人均做了罪轻辩护,但是对于罪名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有异议。
张永胜的代理人认为,这些出国人员均持真护照合法入境,因此不是“偷越国(边)境”。但人员滞留未归,该如何定罪,目前法律没有规定。
他的意见得到另两位辩护人的赞同。但公诉人则认为,指控罪名正确。
此案未当庭宣判。庭后,陈征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 幕后
开完几天会便可“找工作”
陈征叮嘱出国者“牢记身份”
据交代,陈征等人组织出国考察有一个流程。首先制定出国开会的项目,经领导审批后通知会员企业以及张永胜、王兵等人,由张再发布广告。后陈征将收集来的名单发给日本,拿到日方邀请函后带报名人员出国。到日本开几天会后,人员们则可以“自由活动”。
对出国人员的要求,陈征言语矛盾。一开始说,都是企业高管。后又改口说“只要是企业的人都能参加”。而实际上,他带出国的人均为无业人员。
据被遣返的证人李某等人回忆,陈征让他们都冒充某高管后,在机场还曾叮嘱他们要牢记自己的身份,不要乱说话。到日本开完会后,陈征便告诉他们“找工作去吧”。
本报记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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