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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大火案9事故责任人被捕 曾致15人死亡

2008年09月28日 10:0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28日向社会公布了造成15人死亡的深圳市南山“2·27”重大火灾事故调查认定结果:火灾事故是一起不法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政府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深圳市、南山区有关党政部门近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司法机关对9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已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据介绍,今年2月27日凌晨4时许,深圳市南山区南方金属大厦一楼深圳市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非法废品回收加工站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3人受伤,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1400多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的深圳市南山区“2·27”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并于近日完成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非法废品回收站废旧塑料泡沫仓库内电线短路,引燃地上堆放的易燃废旧塑料泡沫;事故的间接原因是非法废品回收站严重违法,南方金属公司非法转租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关政府部门作风不实,监管不严,执法不力,个别人员收受好处。

  深圳市检察机关已逮捕9名事故责任人,其中包括深圳市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锦龙、南方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詹敏、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詹淑彬、深圳市消防局南山大队政委黄汉光、深圳市消防局福田大队建审组组长曾洪波、深圳市消防局南山大队防火科主任科员林国忠、深圳市南山区环保局环境监理所所长易尧,另两人为企业员工。

  按党纪政纪处分的共7人,包括深圳市消防局副局长吴其耀、南山区南山街道办副主任戴运祥、南山区南山街道办党工委委员、街道办综合执法队队长聂育强、南山区南山工商所所长王可强、南山区南山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吴淼福、南山区安委办综合督办科科长赖汉、深圳市消防局南山大队防火科辖区防火员(副主任科员)姚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60万元的罚款,没收南方金属公司非法租赁的违法所得,并处3倍的罚款。(记者王传真)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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