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城管”乱收费 商户不敢言
三亚崖城镇行政执法大队表示将尽快调查并提醒商户严防受骗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三亚崖城镇一姓桌的居民打来电话,称他所在的崖城镇崖州路这两天有“城管”来收费,不但态度恶劣,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强行收取了商户的高额费用却不给商户开出任何收费证明。记者来到崖州路对商户进行了调查,崖城镇执法大队队长说:“乱收费的城管决非我们的工作人员,是另有其人冒充城管向百姓收费!”
仅凭一张处罚单
就向商户收费用
记者走进一家综合商店里,店里经营有五金交化,生活用品等,店铺有20多平米,由于货物太多,好多货物都被摆在了门面以外。不愿透露姓名的店老板告诉记者,9月8日几名穿着执法大队制服的人员来到他们店里,以“占道经营”为由,向他们收取了50元的费用,而在此前的9月1日,他们以同样的理由,刚被处罚了50元的“占道经营费”。当记者问及是否是同一批人向他们收取的费用时,店老板表示,收取费用的人都穿了执法大队的制服,因生意忙碌所以不太注意。据店老板介绍,从7月份开始,每个月都有“城管”来向他们收取费用,收费时的说法还不一样。7月份他们来收取时说是房檐费,老板解释说“城管人员”所谓的房檐费,是指他们门面上面为遮风避雨自行搭建的房檐,因占据空间而产生的费用,店老板苦笑:“这个房檐自我们来做生意就有了,现在来收取房檐费,以前怎么没听说过?”8月份,他们同样被收取了50元的费用,理由是占道经营。而对此,店老板是敢怒而不敢言。店老板声称:“50元就50元了,生意比较难做,只要还有生意做,我们也不想惹那么多麻烦。”
根据商户反映的信息,记者又走访了几家商铺。记者来到另一家经营生活用品的综合商店,此商店同样由于货物众多,将一部分货物摆在了铺面以外经营,记者问店里老板近期有无城管人员来收取占道费或房檐费之类的费用,店老板表示没有,“他们不敢来收取我的!”店老板笑称。记者又问不敢来收取是什么意思,店老板解释说:“他们收费要有证明啊,我只交正常的费用,卫生费每月30元,按年收取的,一年360元,除此之外我没有交过其他费用了。”
收300元占道经营费
却不开任何收费证明
走访中,记者发现一家来自广西的经营户同样被收取了占道费,可与其他经营户不同的是:他家商铺竟一次性交纳了300元的费用,而且没有开给他们任何收费证明。商户老板介绍,9月9日来了一群自称是城管的人向他们收取费用,原因同样是占道经营。而这帮人收完钱就走了,根本没有意思要开收费证明。当记者问及为什么不向收费人索要证明时,该经营户只有简单的一句回答“我们是外地人!”此商铺老板很无助也很无奈地表示,以前也有自称是城管的来收费,还在商铺外面画上了一条红线,说商品只能在红线内摆放,如果超出了红线,他们就要收取占道经营费了。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家经营户与其他家不同的是,所有的经营商品都摆放在红线以内。当记者问及这是第几次向你们收取费用,是否还记得收费人的模样时,店老板表示:“别问了,我们不想多惹事。”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附近的10多家商铺,其中3家均表示在9月8日、9日两天收取了50元的占道经营费,还有另几家表示没有收取。被收取费用的商户表示,以前也有过此行为,收了就收了,只要还有生意做,我们都不想惹那么多麻烦。
城管称收费另有其人
将尽快调查严肃处理
针对商户的反映,记者来到了崖城镇城管部门——三亚市崖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据执法大队分管城管收费的中队长孙有华介绍:“9月8日、9日两天,我们执法大队的15名工作人员都被派去参与镇政府组织的‘创意新城’拆迁工作,所以绝对不可能是我们的人去收的费用。”大队长熊师发介绍:“商户反映的7、8月份的每月50元占道经营费也不可能是我们收取的。按照标准,崖城对占道经营的商户处以罚款金额是5到20元不等,而商户反映的收取50元的占道经营费是完全不可能的。”
随后熊队长和孙队长随记者来到了崖州路,其中一名商户拿出了自己交纳的现金收据给记者看,现场熊队长和孙队长一致否认了此收据为执法大队开出的。而对于收据中的收款人刘×胜,两名队长也表示,此人不是执法大队中的工作人员。
据熊队长介绍说,执法大队是今年2月份成立的,5月份刚刚接手管理城管,目前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管理上也存在有缺陷,目前他们刚刚向镇政府起草了报告,要求对当地混乱的城管和环卫中队进行整合,便于他们开展工作。
熊队长说,在执法大队成立之后,裁掉了一部分老城管,怀疑可能会是部分老城管所为。熊队长表示,对于此事件,他们将尽快调查清楚,严肃处理。
队长出示正规罚单
提醒商户严防受骗
熊队长介绍说,接到群众反映的城管乱收费的情况已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同样接到群众说有“城管”向他们收取不正常费用,而最后熊队长将他们队里的15名执法人员全部集合让受害群众辨认时,群众才明白上了假城管的当!熊队长说,假城管收费时很明显,他们只向商户开出了现金收据,这一点是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为了更清楚地让商户明白正规处罚单和假冒处罚单的区别,中队长孙有华特别拿来正规处罚单给在场商户讲解。“正规处罚单上必须注明是‘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且根据崖城镇的规定,对于向崖州路上的占道经营情况,我们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到20元不等的罚款,不会超过20元,绝对没有50元之说。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且亮出自己证件后方可向商户开出罚单。”
最后,执法部门也表示,近些年百姓因为辨别意识差,加之害怕报复心理,导致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了空子。对此,执法部门提醒: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制作《检查笔录》(除随地吐痰、乱扔等违法行为外);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来源: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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