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2006年说起。当年3月,商人罗某决定实施其在全国建100家福海生态园的宏伟计划。
签阴阳合同,巧立名目,公然在森林公园核心区盖别墅
罗某委托戴某等3人在贵阳寻找合作伙伴。经戴某等3人多处考察,罗某决定与贵州省林科院合作,在贵阳市云关山森林公园内树木园实施福海生态园项目。2006年6月6日,贵州省林科院指派其控制的贵州绿源园林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罗某协议约定,绿源公司提供省林科院的包含树木园在内的2000亩旅游森林用地。
贵阳市云关山省级森林公园,贵州省林业厅2005年批准由贵州省林科院按总体规划建设,依据规划分为观光游览区、生态休闲区、生态保护区、管理生活区等四个区,规划中可以修建度假村的生态休闲区位于森林公园中部偏北,面积210亩,而修建1200套别墅的树木园位于公园南部,属规划中的林业科技博览园,观光游览区是森林公园的核心景区,不能建设与保护无关的其他项目。
怎样在树木园内建别墅?怎样获得项目审批?福海公司及贵州省林科院合谋想出阴阳合同的“高招”——将真实内容隐去的合同示人,另一份秘密合同统管利益分配。福海生态园披上“以科普教育和生态旅游为主”的合法外衣,项目正式上马。
手续不全,却穷尽手段开工,非法占用农用地且滥伐林木
2006年6月23日,贵州省林科院陆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材料,要求给予支持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等回复意见。
2006年9月初,在未完全办理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立项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福海公司筹集1000多万元资金,进入树木园,开始进行地基平整、硬化土地、移植树木、扩建道路等施工工作,贵州省林科院积极配合。
福海生态园建设需迁一片坟墓,按照《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林区内选址迁移坟墓,不得占用林地、耕地,而贵州省林科院、福海公司不管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由福海公司出钱出人,将部分树木园内坟墓迁往林科院瞭望台附近林区内,经司法鉴定,墓地地面大部分被水泥硬化,灌木及地被全遭毁坏,非法占用用材林地7.79亩。
由于相关人员举报,2006年9月29日,贵州省林业厅向省林科院、福海公司下达项目停工通知,要求完善手续。贵州省林科院随即“暗度陈仓”,一边8次给福海公司下达停工通知,一边在其帮助或默认下,任由其非法在树木园内进行施工。至2007年10月,福海生态园被贵阳市责令全面停工,项目已完成地基硬化8块,架空地块16处,建成办公楼1处,修建亭子5处等,经司法鉴定,共非法占用特种用途林地10.03亩。
福海公司为建生态园,需在贵州省林科院实验林场场部工区、八里屯工区采伐林木修建道路,要占用林地并砍伐部分树木。为规避相关法律规定,林科院负责人提出以修建护林防火通道为名,安排人员对林区进行勘察,编制护林防火通道采伐作业设计,上报省林业厅,林业厅有关负责人明知该行为系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仍批复同意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经司法鉴定,采伐总面积43.86亩,其中省林业厅审批设计范围外24.98亩,设计范围内18.88亩,共有2718株林木被采伐。
打着生态名义破坏生态
主要涉案人领刑10年半 涉案单位被罚100万元
打着生态的名义,却明目张胆地破坏生态。北京福海福樱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伙同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欲在贵州省级云关山森林公园2000亩林地里修建1200栋别墅,谋取非法利益,案发后查明已非法占用农用地17.82亩,滥伐林木43.86亩。
8月27日,贵阳市清镇法院环保法庭依法审判了这起破坏生态的“福海生态园”案,一审判决因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两项罪名,两涉案单位各被罚100万元,两主要涉案人均被判10年半。
贵阳市云关山森林公园林木葱郁,大部分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一直是林业部门进行林木研究的场所。近年来,贵阳投资2亿多元,建设第一和第二环城林带,总面积145.6万亩,成为贵阳“绿肺”,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四季常青,人居适宜”的城市生态建设格局。
“福海生态园”破坏生态事件,与贵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背道而驰。2007年10月,贵阳市委、市政府当即责成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拆除违章建筑,一个月内恢复破坏的植被,同时进一步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今年8月11日,经贵阳市公安局及其南明区分局近10个月共同侦查,贵阳市清镇人民检察院对“福海生态园”案涉案单位及5名相关人员,向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提起公诉。8月27日,经环保法庭15个多小时的审判,除两主要涉案人外,还有其他3个涉案人分别获刑。
“一审对5人及其单位的判决,均在法律范围内,没有超过法定量刑。” 环保法庭庭长、“福海生态园”案一审审判长蔡明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主要涉案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应判有期徒刑为5年以下,滥伐林木在3到7年之间,法庭基于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市情及其案件的社会影响等因素,从重判处,分别判处4年半与6年半,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半。
“福海生态园”案一审判决后,引起贵阳市市民强烈反响。“森林公园属贵阳人民共有,绝不能纵容个别人为了私利,侵害公众利益。”家住贵阳市瑞金北路的市民刘艳说。
“究竟是钱大,还是百姓大?”去年9月一次大会上,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严厉质问,针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李军指出,破坏环境就是犯罪,要依法问责问罪。
“环境保护,法律是最直接、最终端的手段,有强制性,有威慑力。”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军说,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决不手软,要用法律筑起环境保护最后一道防线。(汪志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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