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洛阳市劳动教养所二大队司法民警李建军驾驶轿车在闹市街头疯狂推人600米一案在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李建军三次向受害人家属鞠躬道歉,并表示“砸锅卖铁也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6月11日,本报(东方今报)以《疯狂轿车当街推人600米,司机公然逃窜至今未自首》为题,报道了发生在洛阳市老城区闹市区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雪佛兰轿车撞倒一对母女后,疯狂推着受伤妇女和电动车前行了数百米,导致送孩子上学的曹女士及其8岁女儿李雅琦均受重伤。事后,肇事司机李建军不仅与他人串供对抗调查,而且畏罪潜逃。报道见报后,引起了洛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6月16日晚,外逃长沙的李建军落网。
洛阳市纪委、市委政法委随即组成联合调查组,根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将李建军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处分了洛阳市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刘庆晨、教导员徐家昌、副教导员杨安生,洛阳市劳教所政治处主任刘建洛,洛阳市劳教所所长李爱敏、政委杨利松,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孙万伟等相关责任人。
7月23日,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公安分局将此案移交涧西区人民检察院。8月6日,涧西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为由对李建军提起公诉,涧西区法院当天立案。8月13日,曹女士的家属要求李建军等涉案人员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多万元。
由于李雅琦为未成年人,昨天的庭审没有对外开放,当庭没有宣判。在法庭上,李建军夫妇放声痛哭,李建军三次向受害人家属鞠躬道歉,并表示“砸锅卖铁也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庭审时,李建军承认了肇事的事实,但他对公诉机关公诉的故意伤害提出了异议。李建军的代理律师认为,李建军肇事时属于酒后驾驶,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伤害。
不过,受害人曹女士认为李建军就是故意杀人。她说,在被推行时,她扳掉了车牌,砸在挡风玻璃上,李建军都没有停车。
据悉,曹女士及其女儿李雅琦均已出院,但仍需较长时间静养。(首席记者 杨非 实习生 夏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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