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五华法院审理了一起71岁老汉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案件。70多岁的人为何故意伤人?原来,李老汉是五华区大团山社区居委会村民,因对村主任不满,就到拆迁现场从背后捅了村主任一刀。
动手是“公仇”加“私怨”
今年6月17日上午,五华区大团山社区居委会主任范林华正在现场指挥拆迁,一位老人走到其身后,用一把三棱刀刺中了范林华的腰,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民警当场抓住老人。经法医鉴定,范林华系左腰部至腹腔内贯通伤、左肾挫伤、失血性休克代偿期,此次损伤构成轻伤(甲级)。
刺伤范林华的李老汉,今年已71岁,与范林华同村。对于老人为何要对自己下手,范林华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说,拆迁前他曾多次向李家宣传城中村改造政策,可李家人一直有抵触情绪,不仅不听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李家要求分户,想多要补偿款,可团山社区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李老汉对他的工作有意见,产生了怨气。
对伤人的举动,李老汉是这样交代的:动手是“公仇”加“私怨”,“大家对范林华都很有意见,觉得拆迁的补偿费低、不合理,我觉得范林华处理这事不公平。2006年,他(范林华)妈曾打过我的媳妇,所以我记恨他!”
李老汉庭审中多次打瞌睡
当法官宣布带被告人进法庭时,法警搀扶着李老汉颤颤巍巍地走进法庭,李老汉剃了个光头,走路时躬着腰,行走有些吃力。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老汉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范林华的家属除了要求追究李老汉的刑事责任外,并索赔损失25.7万余元。
庭审中,对拿刀刺伤范林华的事,李老汉一直称自己年纪大、不记得了。李老汉的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伤人的动机并不是因为拆迁问题,“李家已签了拆迁协议,对拆迁并没有什么意见,这事应该说是个人私怨,只不过事情刚好发生在拆迁时。”
整个庭审中,李老汉坐在被告席上不时地打瞌睡,好几次差点摔倒在地上。为此,法官不停地提醒李老汉,不要睡觉认真地听。可李老汉还是继续打瞌睡,最后只有让一名法警扶着李老汉,庭审才得以顺利进行。
辩护律师说:“他(李老汉)已年过七旬,精神状态很差,没有完全生活自理能力,在看守所时都要安排专人照顾他,希望法庭对他从轻处罚!”
此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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