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日开始,如果你发现省城庐阳区辖区范围内有该招标未招标或者单位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及违反程序现象有滋生职务犯罪隐患的,你可以直接向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投诉。当天,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宣布,经过三年的酝酿,该院首创职务犯罪预警监督机制,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出台《职务犯罪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事后补防”变为“事前预防”。
投诉:可通过多种方式
《办法》规定的投诉范围包括:庐阳区辖区内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在建项目、投资项目、转让项目、租赁项目等6种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违反程序现象,使国家工作人员存在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账外私设小金库、行政执法活动中未严格执法甚至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隐患的……
投诉人可以直接向庐阳区检察院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投诉,直接拨打0551—2672000投诉,或以书面及来访形式投诉。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吴庆春说:“职务犯罪都有潜伏期,都有权利运行的过程,绝大部门情况下案件发生前都能暴露职务犯罪苗头,此办法出台将预防关口前移,实行‘事前预防’,不再有‘等案件成熟再查处,养案件的现象’。”
调查:不限制人身自由
该《办法》还规定,在接到预防职务犯罪投诉后,3日内报检察长批准即可开展预防投诉调查。预防调查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查取证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自由的措施。一般投诉应该在30日内完成预防调查。
预防投诉调查终结后,对于署名投诉的,应当在7日内制作《预防投诉答复书》,一旦经预防投诉调查,被投诉单位或者被投诉人构成职务犯罪的,该院还将对投诉人进行奖励。
纠违:发出检察建议书
一旦被投诉单位或个人存在职务犯罪的会立即移交侦查部门立案侦查;而经调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的则立即终结预防投诉调查。被投诉单位或个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在制度上存在明显漏洞的,经预防调查查实的,检察机关会向被投诉单位或个人发出纠正违法或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书》;对拒不纠正或者不采纳检察机关建议的,将建议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管辖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安徽商报 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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