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请个专业的月嫂照顾呵护是很常见的事。昆明的吕先生夫妇花高价请来的月嫂,却引来了烦心事:月嫂呵护婴儿没几天,婴儿却因大肠杆菌感染住进了医院。为此,吕先生怀疑是月嫂没有按要求清洁奶具导致宝宝生病住院,双方最终闹僵走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由月嫂所在母婴公司赔偿4600多元,母婴公司不服上诉到昆明中院。最终,双方在二审中达成协议:由母婴公司赔偿4000元。
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告月嫂及母婴公司的扯皮案。当事人吕先生是一名法律工作者。2005年12月22日,他的小宝宝东东(化名)出生,由于工作很忙,便找到昆明某母婴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咋个请月嫂呵护老婆和宝宝。2006年3月6日,在母婴健康公司的推荐下,吕先生决定请杨女士来服务。
杨女士具有高级育婴师资格,按规定,她每月的收费是1500元,为东东提供24小时的护理。“谁知,她呵护东东还不到10天,东东却出现了咳嗽、气短、流鼻涕,医生诊断为大肠杆菌感染。”吕先生夫妇回家仔细检查发现,东东的奶瓶消毒专用锅和自动加热杯中的水,散发出一股馊味,这意味着奶具已经几天没有清洁了,而呛奶和食物污染都是导致孩子感染细菌的主要途径。有了“证据”,吕先生夫妇气愤了,月嫂怎么能这样照顾孩子呢?于是,吕先生一家就把母婴健康公司和杨女士一并告上法庭,索赔所花费的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共计1万余元,其中医疗费就是4000多元。
一审中,母婴健康公司指出:“东东出生时感染了肺炎,所以我们服务的对象是一个小患儿,杨女士的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东东感染细菌,没有证据证实。”但吕先生在法庭上出具了一份母婴健康公司开具的《致歉信》,其中,母婴健康公司对自己工作的疏忽向吕先生夫妇进行了道歉,并表示孩子出院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据此,盘龙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由母婴健康公司赔偿原告损失4600余元。然而,母婴健康公司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吕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昆明中院受理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母婴健康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吕先生夫妇一次性补偿4000元。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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