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根据中央的决定,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在全国各地展开,受到了民众的普遍欢迎。县区委书记“开门接访”,宗旨就是“倾听民意”和“改善民生”,强调的是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县级领导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导责任。主要领导带头深入群众,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努力畅通民意诉求的渠道,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
不稳定的现象和事件发生,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具体原因,可从根子上说,还是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出了问题,民众的诉求遭冷落,矛盾积少成多,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大接访活动,它呈现了与传统信访格局不同的政府服务观,变上访为下访,领导干部不再是把自己关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有选择地接待上访者,而是主动走近民众,在一个敞开的公共权力空间,以海纳百川的精神姿态倾听民间疾苦,解决百姓难题,维护群众利益。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彻底消弭社会矛盾,在社会剧烈转型的当代中国,由于快速的社会变迁,社会矛盾也会大量出现。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政府的一个主要责任就是要为民众提供合适的利益表达渠道,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让民众以恰当的形式诉说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要求,政府及时吸收民意,满足民众合理要求,维护好群众利益,让社会矛盾消弭于政府倾听吸纳民意的过程之中。
任何一个健康稳定的政治系统,其子系统之间都会得以充分互动交流。政府与民意的充分沟通,就是政治系统内部良性互动的主要形式。这种互动过程,政府往往承担着主导责任。这就要求政府主动保持与民众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察觉社会矛盾,善于化解社会矛盾,而不是漠视民意,置沟通渠道堵塞于不顾,眼睁睁地瞅着社会矛盾逐渐积累,以至造成公众情绪发泄的可能失控。
畅通沟通渠道,尊重吸纳民意,越来越成为现代政府工作的常识,我们的政府也在不断地探索拓宽这种渠道。应当注意的是,现有的沟通机制还存在着不太完善的地方,一些地方或部门,倾听群众的呼声不够,对群众利益保护不够,群众还有这样那样的怨言和怨气。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就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强化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不断创新民意沟通的新形式。
大接访的实施,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直接“沉”到基层,走进社会底层,对群众的“哭声、闹声、埋怨声”努力做到“声声入耳”,以“关心、真心、贴心”的态度与民众“心心相印”,切实解决基层民众的“疑难杂症”,同时还能面对面观察和感知社情民意。我想,大接访的深远意义还远不止于舒缓社会矛盾、畅通民意表达那么单一,它还会促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与基层民众零距离接触交流的同时,深思政府权力的来源,明晰政府的服务职能。要想彻底实现大接防的目标,长久地保持政民交流的畅通,撤除横在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樊篱”,更重要的还在于扩大人民民主权利。民众的主动权和监督权越有力,政府的行政就会越高效,矛盾累积激发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少。(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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