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个收费站可以撤销240多个
全省通行的小车年票千元左右
一年至少节约管理费用十亿元
今日看点
按省交通厅的说法,“2007年,广东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债务为696亿元,而当年通行费中可用于还贷的资金仅有33亿元,连还利息都有困难”(见7月7日本报报道)。
省人大代表李德锋认为,珠三角的高速公路和国道每天车流如,这样的收费公路不可能亏损,“应把全省的公路收费纳入全盘考虑,而不能只是算亏的,赚的则抹到一边”;省政协常委孟浩说,承包公路的公司一直都喊“不够钱还贷”,但其经营成本却从来没有人去核查过,“最好请一家第三方的会计公司进行审计,这样比自己一个人说要有说服力些”(见7月8日本报报道)。
一方恨不能再多收点钱用于补亏,一方则强烈质疑亏损的真实性,问题在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中逐渐升温并变得纠结不清。还能够抽丝剥茧地理清头绪、给出解决方案吗?物价部门提出的一个新方案,也许能部分缓解这种窘状。
城市收费标准
广州1200元/年
珠海1200元/年
佛山960元/年
东莞800元/年
江门750元/年
中山720元/年
珠三角六市年票收费标准
(注:C型小客车)
过去20多年,广东通过银行贷款和引进商业资本的方式,促进了公路建设迅猛发展。如今公路收费还贷苦乐不均,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说法,就是陷入了“建设———无止境收费———永远还不清债务”的怪圈。
记者昨日从广东最新出台的《创新我省收费公路价格监管的调研报告》中获悉,广东物价部门正酝酿全省年票制度,以提高全省公路网络的通行效率,节约运营和管理成本。
设想一
全省保留十个收费站
这份报告透露,目前广东现行年票制基本以地市为区域,市域间设置的次票站,客观上形成了“围城”,阻碍了区域间的交流;公路收费点偏多,管理费用居高不下;投资主体较多,政府统筹的力度很小。
针对以上情况,报告提出了“全省年票制”的解决设想。
报告提出,将全省所有普通公路和城市路桥项目都纳入车票制范围,对省内所有上路的机动车辆征收年票,对省外车则征收次票;省内市与市间不再征收次票,取消省内市际次票站,设置省界次票站;路桥养护和日常管理,由指定单位(如省公路局)统一负责。
“若政策能得以实现,则全省普通公路上的254个收费站可以减少240多个,全省范围内只在进出省的主要道路上保留(或设置)10个左右收取外省车次票的收费站,这样就可以减少用于支付收费站的管理费用,每年不会少于10亿元(2006年全省普通公路收费站及年票制的管理费用为13亿元)。同时,管理主体也会统一,管理体制会更顺畅。”撰写报告的课题调研人员说。
设想二
推进城际年票互认制
根据调研人员的初步设想,广东可在两至三年之内撤销全省二级收费公路政府还贷项目的收费站,撤销的同时重点推进珠三角城际年票互认机制。
据悉,目前珠三角已实施年票制的城市分别是广州、佛山、东莞、江门、中山、珠海,其中广州和江门都只在市区中心区域实行,年票制范围外仍有相当数量的普通公路收费站。推进六市互认年票,则须先由这两个市将年票制扩大到全市范围。
调研人员算了一笔账:以佛山和广州为例,佛山市有10个与广州市相邻的收费站,年收取次票总金额约2.5亿元,若对省内车不收次票,则毛损失大约为2亿元,这笔钱如通过提高佛山籍车辆年票解决的话,每辆车平均需要增加400元,负担太重,而且由本地车承担外地车的费用也不尽合理,价格听证会上恐难通过。
这个因素,正是全省年票制度的难点所在。因此,报告提出建立全省普通公路年票制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需要政府财政弥补缺口。年票互认引起的次票减收,最好的办法是由各市自行消化,即财政负担。
设想三
年票只收一千元左右
据测算,广东全省收费公路以每年还本60亿元计,加上每年利息约90亿元,则每年总共需筹集还贷资金150亿元。若财政不投入,每辆车平均需交年票费3000元,这明显超出了车主们的承受能力。参考现有年票制的情况,报告提出,实行新制度后的年票标准可定在小车800—1200元,中型车2000—2500元,大型车3500—4000元。
调研人员提出:“基于政府是路桥建设的主要收益者的理论,由政府财政负担还贷资金的大部分,剩余部分由收取年、次票解决,政府还贷应由省和市财政按一定比例负担。”
报告:
收费站就是“拦路虎”!
截至2007年底,广东省公路通车里程为18万公里多,其中收费公路通车里程约为1.25万公里。然而全省公路收费站却高达297个,其中普通公路收费站254个(含年票制的次票站97个)。
《创新我省收费公路价格监管的调研报告》称:“众多公路收费站的存在,特别是普通公路收费站的存在犹如‘拦路虎’,客观上提高了车辆通行成本。”
报告分析,全省高速公路总体经营情况是1/3盈利、1/3持平、1/3亏损。从收费公路的经营及收费还贷情况看,高速公路好于普通公路,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强于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出现了苦乐不均的局面”。“即使同样为I级高速公路,粤东、粤西收费公路的收入还贷情况也远差于珠三角高速公路收费还贷情况”。
报告中透露,部分受高速公路分流影响的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入近年来直线下降。如茂名市公路局9个收费站2004年收费收入为1.5亿元,2007年已下降为0.84亿元。
报告:
不少省财政“赎”公路!
课题调研人员在走访发现,国内外收费公路较好的地区普遍都有完善的资金统筹管理制度,且收费点均控制在较少的水平。
其中路桥收费管理较好的省份如山东、辽宁、四川、重庆等地,政府都对路桥进行了较大投入,统贷统还的力度大,利益主体少,体制顺畅,站点易撤,道路通畅。
比如辽宁省政府对待收费公路有着长远眼光和战略思维,他们并不看重收费所产生的直接收益,而是看重撤站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自2005年以来,通过省级和地方政府出资赎回产权或承担剩余贷款责任等手段,共撤销4个普通公路收费站、7个城市路桥收费站,已经基本创造出了城际一站式通达的良好交通环境。而在山东省,地方财政每年都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收费站的撤并。(文/本报记者 许琛 实 习 生 沈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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