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停留超过24小时,就要按路网最远端收取通行费?你不说,我还真的不知道!”近日,在京珠高速公路许昌服务区,记者问及过往司机是否知道高速公路“超时收费”时,他们均露出惊讶的神情。
他们也许不会想到,其同行焦先生就因为在高速路上停留超过24小时,被迫缴了225元的超时费。
法律界人士则认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做法是无法律依据的,被强行收取超时费的司机可通过法律渠道讨要说法。
不缴“超时费”不让下高速路
“虽然我不知道有‘超时收费’的规定,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在我领卡上路时也没有提醒,但还得按照收费人员的说法缴‘超时费’,不然不让下高速路。”回想起被迫缴纳“超时费”时的情形,焦先生说。
5月24日,他驾车从河南兰考上高速公路,行至宁陵服务区时,因等朋友送东西,他就把车停在了服务区,在车上休息了一个晚上。25日上午,当他从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省界收费站下路时,收费人员告诉他,河南省目前使用的高速公路缴费卡有效期为24小时,车辆如果无正当理由超出24小时,按路网最远端收取通行费。在申辩无效的情况下,他除了缴纳60元的车辆通行费外,还缴纳了225元的超时费。
“收费人员说,如果我是因在服务区休息或修车加油等正当理由而超时,提供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据即可免除超时费。可我当时是在车上休息的,哪有发票?”焦先生说:“早知道有这种规定,我说啥也不会超过24小时。”
收取“超时费”旨在杜绝逃费
“收取‘超时费’是有依据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工作人员肯定地说。
他说,河南省发改委、交通厅《关于强化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范联网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河南省目前使用的缴费卡有效期为24小时,如果超出24小时,按全省路网最远端收取通行费。如果因为修车或司机在服务区休息、吃饭等正当理由超出有效期,只要司机向收费人员出示发票等相关证明,即便超出24小时,也可免除超时费。
“由于一些车主利用在服务区停留,等待其他车辆,以便通过互换缴费卡等行为,借机少缴纳费用行为的存在,就对此出台了这项超时收费的规定。”他进一步解释说:“司机应注意在服务区就餐、住宿、加油或修车时,记得索要发票并保管好,以便在超时后向收费员出示以免责。”
河南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一工作人员说:“该规定是根据公路法相关条款和国务院关于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主要目的是打击个别人通过互换缴费卡等方式借机少缴纳费用的行为。”
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通行费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他们曾接到过焦先生的投诉,但经调查,焦先生原本2个多小时的路程走了24小时还多,超出20多个小时。“按照当事人的解释,他到服务区后是在自己车里休息的,那么只要他找服务区工作人员提供证明就可免交超时费。”
“这个时间段是对省内高速路况充分考虑的情况下定的。”他说,河南省路程最长的连霍高速路有600公里,即便按照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10个小时就能行走全程,这期间司机还有14小时的休息时间。“何况高速路都限制有低速,24小时是足够的。”
“并不是河南有这项规定。其实,为避免一些车主‘换卡逃费’或‘换车头逃费’,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全国不少省都出台了高速公路‘超时收费’的规定。”这名工作人员说。
“超时费”缺乏收费依据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仅拿‘超时’就简单推定当事人‘以逃避通行费为目的’,明显不妥。”河南九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宇说:“河南省发改委、交通厅《关于强化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范联网收费行为的通知》第三条为‘以逃缴通行费为目的,按路网最远端收取公路通行费并补交所逃通行费’。当事人只是超时,就推定为逃费是无法律依据的。”
“防止车辆逃费行为不能简单地以超时来推断,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否则,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宋宇认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没设置任何提示装置来提醒通行者要多少时间内到达某一出口,也没说明超时后有何处罚,更没有限制通行者在服务区的逗留时间,将自己的单方面意愿强加于所有的过路司机身上,本来就不符合游戏规则。”
“司机在高速公路行驶,缴纳相关的路费,权益应当受保护,既有快速通过的权利,也有在服务区充分休息的权利。在高速公路上设置服务区,就是提供给司乘人员休息、加油或者维修车辆的场所,司机在服务区的时间完全可以不受限制。”郑州大学法学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
这名教授认为,在收费公路上,的确存在一些不法运输经营者通过换卡和倒卡偷逃通行费,二者最大特点就是车辆通过时间远远超过正常车辆。但很显然,偷逃通行费只是少数司机的做法,把所有司机都当成逃费者进行怀疑是不公平的。“虽然在相关规定中,只要司机证明自己在服务区是正当理由而超时,即可免除‘超时费’。这是典型的举证责任倒置。其实,现代电子技术可防范偷逃公路费的办法很多,但举证责任应在公路管理者身上,司机们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
宋宇认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收取“超时费”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强行收取“超时费”的司机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邓红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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