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黑龙会”冯志希等14人“黑社会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部分被告被追诉强迫交易罪。
据指控,自2005年7月起,被告人冯志希、冯志钊纠合同案被告人,以“拜关二哥”的形式,成立名为“黑龙会”的黑帮组织。2005年底,冯志希、冯志钊将组织势力渗透到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地区的中小学校,采取威胁、恐吓、引诱等各种手段积极发展在校中、小学生加入该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该组织多次前往白云区竹料荔江酒店、竹料管理区四川街饮食档口等场所寻衅滋事、强行收取保护费。他们还贩卖毒品、开设赌场、为他人“看场”和收取保护费。该团伙私藏枪支弹药,绑架勒索并开枪杀人。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先后两次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经法院同意后,检察机关经补充侦查,依据新的证据,向广州中院提出了补充起诉书,指控冯志希等其中12名被告人还犯有强迫交易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该团伙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受审,团伙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此外,检察机关还补充起诉强迫交易罪。
据指控,2005年11月,冯志希、冯志钊等人为强行占有白云区竹料大纲领村建筑工程,获取非法高额利润,不满竹料大纲领村村委将村建筑工程进行招标承建,遂纠集团伙成员和部分社会闲杂人员围攻大纲领村村委,采取恐吓、威胁的方式强迫村委会将该村所有建筑工程取消招标,指定由冯志希、冯志钊二人承建,并先后承建竹料大纲领村大纲领路路基砌石工程、大纲领路排水工程,共收取大纲领村村委会人民币18万元。(记者/陈球通讯员/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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