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参与帮派的少年:
“不去打砸,我们要遭打”
在瓮安县看守所,参与“6·28”打砸抢烧事件的少年张安和李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当日,他们本是前来看热闹,没曾想遇到各自帮派的骨干成员,被殴打威胁之后,参与“6·28”事件。
张安:“玉山帮”成员
今年15岁的张安家住玉华乡白溪村,是银盏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还是在读初一时,没加入“玉山帮”之前,他经常被“玉山帮”的成员打,还要交保护费,每周20元,现在总共交了200多元保护费,钱都是父母那里要来的生活费,有时没钱交,他在半年内被打了10多次,逼迫之下,他只好找同学借钱,或者借试卷费、书本费的名义再向父母要钱。期间,“玉山帮”成员还当着他的面毒打其他学生,用拖把把其中一学生当场打昏死过去,胁迫他加入帮中,无奈之下,他只好加入“玉山帮”。原以为加入帮中就不用交保护费了,谁知还是照交不误。虽说自己曾加入帮中半年,但连“帮主”都没见过,保护费都是交给朱浪等“兄弟”的。在帮内,他平时也没有什么“任务”,也没干过打人的事情。就在半年前,他母亲去给朱浪及其母亲“打招呼”,他因而得以退出了“玉山帮”。
他家离县城有十多公里,6月28日,他在舅舅家做客,事发时,他也前去凑热闹,而帮内的方某、朱某等人看到了他,就喊他一起去砸,“走啊,去砸啊”,他稍有迟疑,方某、朱某等人就要揍他,他只好跟着一起去砸县政府大楼。由于当时很害怕,也知道砸县政府要犯法,但不去要遭打,于是,他用石头砸了大楼的玻璃,几分钟后,他看见方某、朱某等人已经冲进了大楼里,他趁乱跑出来了。当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他被警方抓住了。
“现在,我后悔极了。”张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后悔。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学校读书。
李迅:“鸡家帮”成员
和张安一样,李迅加入帮派组织也是为了得到保护。当初,帮中“兄弟”贾某、曹某介绍他认识“大哥”郎某(外号“小鸡鸡”),加入后,他才发现,保护费照样要交,每个月30元。李讯说,他听说“帮主”名叫刘光宇,但他从未见过,帮中有多少“兄弟”也不清楚。有什么活动都是在大哥“小鸡鸡”的“领导”下开展。平时,他们除了在街头打架斗殴,就是每天“跑赌场”。他们“跑赌场”并不参与赌博,而是索取“路费”。一般来说,只要赌场当天在“开业”,他们就能获得几百元的“路费”。
见帮中成天都在打架斗殴,也没有多少安全感,李迅一度想退出。但想到当初介绍他加入帮中的贾旭、曹罐退出后被毒打,他又没有了勇气。
6月28日当天,李迅正在网吧上网,听到有人在打砸烧公安局大楼,他就跑去看热闹。结果看到公安局大楼已经燃烧起来,他就和帮中部分“兄弟”,趁乱参与打砸县政府大楼,并攻击出面维持秩序的武警战士。被警方拘留后,他才为当时的冲动感到非常后悔。(贵州商报 瓮安报道组)
(采访对象系未成年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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