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瞭望》新闻周刊报道,目前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走穴"的现象比较普遍。某企业公关部的王小姐说,"官员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展示会、洽谈会、剪彩、揭幕、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潜规则',或者说是公开的秘密"。
说到走穴,我们一般都认为这是歌星、影星的事,但是,现在走穴又多了一个新兴群体——政府官员。和明星大腕们走穴的目的一样,官员走穴也是被利益驱动。
据报道,在许多地方,只要是政府官员出席企业庆典等活动,几乎都少不了数额不等的出场费。山西某地级市一位市长秘书透露,一个官员若一周参加一两次商业活动,以少积多,一个月的收入也不是小数目,“企业要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活动,出场费最低一千,否则根本无法出手”。由此可见,一些政府官员热衷于到企业“走穴”,担当企业的“形象大使”,无疑是为了拿“出场费”。
那么,一些企业为什么也愿意花钱请政府官员当“形象大使”呢?笔者认为,首先,是一些企业想借政府官员来抬升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官员的行为已经不是其个人行为,而是天然地代表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信誉。政府官员去企业“走穴”,某种程度上就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等转移到了企业身上,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其次,某些政府官员在拿了“出场费”后,很可能会充当企业的“保护伞”。当前,一些企业为了寻求发展捷径,总是想方设法傍一些政府官员,而政府官员接受了“出场费”之后,也乐意“罩”着这些企业。
某些政府官员“走穴”,并接受“出场费”,已成为其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这是一种新的腐败现象。有关部门应出台规定,严禁官员打着政府旗号参加商业活动。(作者: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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