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永州市中院对该市建市以来组织结构最严密、人员最多、危害最大的涉黑犯罪团伙25名犯罪分子进行了一审宣判。该团伙首要分子黎勇林犯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包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诈骗,开设赌场,赌博,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虚报注册资本,窝藏等多宗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多万元。另外24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零6个月。
判决书长达311页,宣判持续了1个多小时。
经审理查明,自1997年起,涉黑团伙首犯黎勇林先后纠集被告人唐寿生、付如意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在长沙、永州等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黎勇林、吴鹏、郭拥为组织、领导者,蒋建明、唐寿生、黄志义、唐开荣、刘晓翔为积极参加者,付如意、蒋继平、陈东军、唐梅华、李峰、于三香、唐卓明、周勇明、邓海辉、黎小勇、蒋颖、张尚文、聂永博、蒋锐、李乐及唐明亮等40余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黎勇林采取要求组织成员听从指挥、相互不打听等手段,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领导,还采取敲诈勒索、开赌场和虚报注册资本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黎勇林犯罪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固定。该团伙不仅在冷水滩区疯狂作案,其犯罪活动还延伸到零陵、祁阳、长沙等地,为非作恶,肆意妄为,称霸一方。自1998年以来,该团伙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65起,其中故意伤害10起、包庇1起、聚众斗殴3起、寻衅滋事8起、非法拘禁5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敲诈勒索1起、诈骗5起、开设赌场2起、赌博24起、非法持有枪支2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虚报注册资本1起、窝藏1起,致7人重伤、5人伤残、6人轻伤、4人轻微伤,多名被害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潇湘晨报通讯员 邓富国 盘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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