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田体育(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北京太田体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台球训练中心太田国际撞球场总经理。首届“星城”杯台球男女混合大奖赛冠军、2006年台球公开赛副总指挥。
昨天上午,因被控利用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房号诈骗,34岁的台球界名人李铮站在昌平法院的被告席上。当法官询问其律师的辩护意见时,该律师当庭表示,他认为李铮应定性为“非法集资或合同诈骗”。闻听此言,李铮的表情先是哭笑不得,继而凝重。
二次“买号”不成报警
公诉机关指控,共有35人先后向李铮支付250余万元的“房号费”。
李铮表示,在2005年底至2006年初时,他曾帮助4个人顺利地购买了经适房号,并已成功入住。刘某就是其中之一。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年初,刘某找到李铮,希望能通过他再次购买到经适房的房号。并与另外一名事主一起,给了李铮25万元。但李铮将收取的部分“房号费”挪用来冲抵其生意的资金缺口。
李铮称,同年6月18日,部分事主找到他要求还钱,但他因资金紧张,只得四处筹钱。20日,因去上海参加比赛等原因,他将手机关闭。没想到,13名事主(不包括刘某)因此误会其“跑路”,而向公安机关报案。
7月初,回京之后的李铮找到刘某,同其商量延期还款的事宜。谈话期间,刘某报警,李铮被警方控制。
今年3月,网友“诸葛亮001”在焦点房地产网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寻找天通苑经济适用房诈骗案李铮案件受害人群》的帖子。发帖人透露,当时已知30余人在该事件中受骗,希望更多的事主联合起来。
至此,李铮案受到广泛关注。
自称“纠纷”否认诈骗
李铮表示,他与事主之间只是一般的财务纠纷,并未诈骗。李铮介绍,他的大部分房号都是以8万元“出售”,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先交5万订金,入住之后再补3万。
公诉人算了一笔账,以8万元“房号费”为例,天通苑经济适用房的售价是2650元,以购买100平米住房为例,将这笔费用加上,每平米的价格也不过3400余元,仍远远低于天通苑周边的平均房价。
李铮在法庭上有些不服地表示,“如果入住了,就不是诈骗,而是帮忙。这也就是没入住。”
拒绝透露“上家”身份
李铮在天通苑经营的太田国际撞球场,占地1700多平米。他坦言,其撞球场每年的毛利约60万左右。
当问及这样一位“名人”为何还要通过买卖房号赚钱时,李铮笑着说:“谁和钱有仇啊!”
他说,最初手续不健全时,自己没能买天通苑的房子,感觉“亏了”,此次他也投入100余万,希望多弄一些房号。
当法官询问其“上家”时,李铮拒绝透露。并表示,“希望法官理解,这样做是不想把人家绕进去。”
昨天,没有任何受害人来旁听此案的审理,李铮的家人也并未到庭。
律师赵宇在为李铮辩护时,因语焉不详,被法官询问具体辩护意见。此时,赵律师清楚地表示,应给李铮定比诈骗更重的罪名,如“非法集资或合同诈骗”。(记者吕佳瑜)
- 律师说法
为李铮辩护的是国首律所的赵宇律师,庭审后,媒体追问其在法庭上为何如此表现,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丢下一句,“这下你们可有的炒作了”。
昨晚,赵律师在电话中表示,不为李铮做无罪辩护,是因为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新的犯罪形态,罪名值得商榷。他认为此案不太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李铮侵害的客体应该是国家的管理秩序。当谈及辩护人该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时,赵律师表示对李铮这名当事人,他有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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