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教育部门已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解除继续聘用。昨日,记者联系到都江堰光亚学校校长办公室,证实学校已在6月11日正式将范美忠解聘。记者也连线到在四川的范美忠,其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但他认为,这是因为当地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在教育部门的“强大压力”下,学校才不得已作出解聘决定。如果自己的教师资格确实被吊销,他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起诉发文单位。
笔者赞同教育部门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并对其解聘的做法。在灾难面前,一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人员往往要比普通公民承担更大的生存风险,付出更多的行为努力,表现出更高的道德水准和职业素质,这不仅是道德愿景,还是具有法律规定的职业责任义务。譬如消防员,譬如警察,等等。故而,地震突发之际,范美忠作为一名教师,置学生安危于不顾自行逃跑,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行政责任。此其一。
在生命危机的特殊时刻,生命个体表现出软弱一面,原本无可厚非,也不是不可原谅。如果范美忠仅限于此,倒也罢了。可惜,他不但不以为耻,反而打着所谓自由的旗号将“不道德”作为一种价值来进行启蒙,这就让人无法接受,这也是范美忠遭遇舆论批判的关键所在。你可以不高尚,但你不能蔑视和鼓吹不高尚——时至今天,范美忠仍然还在叫嚣他这种荒谬的价值观,仍然还是那样振振有词和咄咄逼人——既然这样,还能容忍其继续站在讲台上如此“为人师表”,去误导学生吗?此其二。
有人质疑说,为什么容不下一个范跑跑?范美忠自己也表示,“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但在我看来,教育部门也好,公共舆论也罢,谁也没有去干涉范美忠的自由和权利。在互联网上公开颠覆一个社会的传统价值观,还频频出现在各类媒体发表为自己辩护的言论……范美忠现在不正在一次次叫嚣和鼓吹他的“自由和权利”吗?在我们这样一个注重传统文化的社会中,他其实已经最大限度地获得了他所需要的东西。
作为一个生命个体,范美忠的生命软弱乃至不健康的道德观,都可以被日渐开放的社会所包容;但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在他身上的职业道德缺失和职业责任不作为,却不能被宽容和谅解。道德可以多元,但制度必须要坚守警戒线,必须要对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不履行者进行惩处。教师范美忠的行为,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都不会被允许,这没有什么可争辩的。
任何人,只拥有法律制度之下的价值自由。范跑跑自然也不能例外。他有崇尚以自我为中心的绝对自由的“自由”,但没有触犯制度而不被问责的“自由”。让范跑跑下课,也是我们的权利和尊严。
陈一舟(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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