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乐福揪出8名"肉耗子" 共涉收受贿赂28万元
2008年06月14日 15:19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记者上午获悉,原家乐福在北京7家门店的精肉课课长和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的一名肉课谈判员共8人,因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总计28万余元,已被诉至朝阳法院,刑事立案。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的8人中,年纪最轻的才25岁,年纪最大的45岁。涉及的7家门店分别是:马连道店、双井店、通州店、方庄店、方圆大厦店、双井店和中关村店。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7月间,刘勇利用担任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生肉部门采购主管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好处费8.9万元,并以帮助北京华都肉鸡公司招录业务员为名,收受该公司好处费2.5万余元。此外,2005年4月至2007年7月间,家乐福在北京7家门店的精肉课课长刘连杰、魏正君、许泽岩、李健民、葛燕志、许长江、张文国,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及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好处费共计16.7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刘勇等8人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记者了解到,去年1月,家乐福中国区总裁罗国伟上任后,家乐福开始回收门店权力,成立了调查组进行内部监控,并开通24小时投诉热线接受供应商的举报,在内部掀起了反腐风暴。据此前媒体报道,这8名涉案人员均是由家乐福内部自查引起,并由公司直接送交司法机关。(记者张蕾)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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