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会说,在现有的条件下这位母亲做的事情是对的,但这种压力之下的“一时糊涂”,或许也能为人所理解。而这样的“一时糊涂”,无疑是一种异常深重的悲哀。
因为无力支付重度脑瘫女儿的医疗费,47岁的母亲李道红骗女儿吃下200多片安眠药,并用毛巾将其捂死,目前此案正在海淀法院审理当中。(据6月11日《新京报》报道)
如果我们仔细地想想这件事,就会发现其实这种极端的行为或许可以避免。这位母亲把自己孩子送上黄泉路的动机,是“生下来就患重度脑瘫,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四肢肌肉无力,平时只能靠在别的东西上。”去年,她和丈夫带小菲到北京看病,交了5000元押金后,就再也拿不出钱。“我突然想起人们给她的白眼和嘲笑,想到我老了没有人照顾她,就一时糊涂……”
我们人类社会进化到今天,相信所有人都能承认的一个道理是: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人会遭到不幸,这个不幸或许是先天的,或许是后天的。既然我们是群居动物,总是要有互助的精神,把我们群体中这些不幸的人照顾好。
基于这种理由,自古以来抚养或者照顾所谓“鳏寡孤独”的人,一直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其费用来源为政府与社会热心者的捐助。要知道,慈悲之心总是有的,未必需要现代社会的人权观念,就是从自然而发的慈善之心中,也不乏早就有这类机制的创设。
回过头来想一想,这位母亲所谓的“一时糊涂”,恐怕是有原因的,糊涂是肯定的,是不是就是在杀害女儿那“一时”则难说。我们可以扪心自问,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希望能够得到足够的国家救济或者社会帮助,却不清楚应该走什么程序、找什么部门,我们是不是也会犯这样的“一时糊涂”?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到现在为止我们也不能在伦理上承认,有时候活着的痛苦大于死亡的痛苦。“安乐死”固然是个很难解决的伦理问题,但到今天为止,我们似乎还没有真正去讨论与面对。
学界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做了相应的一些伦理思考,可这种思考始终没有能够到大众的层面上来。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碍了这种讨论我不知道,只是我知道,如果不进行这种讨论,我们就过不去这道伦理的门槛,好多如同这种情况的例子中,当事人不是站在法庭上,就是在痛苦地活着。
由此可以看出,有些时候“杀子”的悲剧,某种程度上是我们的社会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没有人会说,这位母亲做的事情是对的,但这种压力之下的“一时糊涂”,或许也能为人所理解。而这样的“一时糊涂”,无疑是一种异常深重的悲哀。□石兆(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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