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余名司机驾照或吊销 约96%司机为酒后驾车
2008年05月30日 06:1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今天,北京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将贴出“行政极刑处罚”公告:1423名驾照被扣司机,因未在指定日期内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将面临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驾照。今起7日内,当事司机可向交管部门申明理由,否则驾照将被吊销,且两年内无权重新申领驾照。
截至5月27日,今年北京已有28350人因酒后驾车被处罚,2249人因醉驾被拘。
处罚 吊销驾照为行政处罚上限
据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介绍,对于交通违章行为来说,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销驾照等几个等级,其中“吊销驾照”的性质最为严重,“相当于极刑处罚”。
据介绍,以下六类违章可被处以吊销驾照处罚:酒后驾车;车辆交由非司机驾驶;驾驶拼装车或报废车;年内醉驾记录超过两次;肇事逃逸;超速达50%以上。
以上违章,路面交警扣留驾照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该凭证写明“15日内须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超过期限,当事司机即面临吊销驾照的命运。
比例 约96%司机为酒后驾车
自2006年起,北京将酒后驾车列为“零容忍高压线”,酒司机一旦被发现,即便未达到法定醉驾标准,也会被处以罚款、暂扣驾照3个月等上限处罚。
据统计,1423名司机中,酒司机多达1366人,约占96%,其中1173人仅为酒后驾车,“如果及时接受处理,就算驾照被扣3个月,也好过被彻底吊销”,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王姝)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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