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演艺界5·12关爱行动”举办了记者会。在记者会上,冯小刚批评了一些媒体制作“捐款排行榜”。“就盯着看谁捐了,捐了多少,其实捐款是集合大家的力量,并不是比富。”(5月24日《天府早报》)
捐款“并不是比富”
这话的确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捐款出于自愿,是不应该接受道德“审判”的。但这是有前提的,即捐款对象仅仅是一些普通的百姓或企业。对于一些名人或名企业来说,在特殊时期,捐款则是他们理应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是必须接受公众监督的。
比方,有一对名人夫妻捐了10万元,并且在相应的赈灾晚会上对灾区人们也大表同情,但为什么他们的善举却遭到人们的质疑呢?而奇怪的是,在同台晚会上只捐了几千甚至几百元的人却获得了公众的理解,这又是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因为作为名人,他们所捐的钱和他们的收入明显不成比例。
再比如,近日网络上流行这样一个新段子:“以后喝王老吉(捐款1亿),存钱到工商(8726万),还是用移动(5820万),买电器到苏宁(5000万),买保险买平安(3500万),喝白酒喝泸州老窖(3000万),DVD买步步高(2500万),买药修正牌(2500万),上网用QQ(2000万),运动服装穿李宁(1249万),电脑买联想(1000万),洗衣机买海尔(1000万),空调买美的(1000万),开车开吉利(1000万)……”对此有评论说,捐得多就该大力支持。这种言论或行为固然有些情绪化、非理性,但又是值得理解的。且不管这些企业当初捐款的动因是否单纯,但既然他们能捐这么多,公众难道就不应该大力支持他们吗?而公众要支持他们,没有相应的排行榜又怎么行呢?再说,如果没有排行榜,对一些多次捐巨资的企业是否不公平呢?
事实上,不管是名人还是名企业,因为他们比普通人或普通企业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当然也获得了更多的收益,因此在国家危难、人民受苦时,就应站出来承担起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捐款排行榜”也是一种对名人、名企业的有效监督。否则,“在利益面前是名人,在责任面前是普通人”不就成了他们的遮羞布了吗?(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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