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一名被交警扣车的青年男子到(广西)南宁市交警七大队领车时,向交警承认错误:他擅自将车管所核发的证件改换了照片。他曾一直认为,这种不要“脸”的做法是标新立异。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5月15日下午6时许,南宁市交警七大队邓警官在厢竹大道执勤时,拦下了一辆马自达轿车。邓警官请驾车的青年男子出示证件。驾驶员表示行驶证没带,并递上自己的驾驶证。邓警官接过驾驶证扫了一眼,发现驾驶证相片的人长得真是奇特,居然没有五官。再仔细一看,那哪里是人脸,分明是人的臀部,十分不雅。邓警官初步怀疑这是一本假证,他根据该驾驶证上的编号,立即向公安内部网络查询,结果发现此证件是真的。邓警官依法将轿车和这本“没有脸”的驾驶证暂扣,并叫该男子到交警七大队接受相关处理。
16日下午,这名男子拿着身份证来到交警七大队。通过比对身份证信息,得知他叫刘某,29岁,柳州人。他就是那个屁股蛋驾驶证的主人。刘某称,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车管所领出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接待他的内勤民警提出疑问:“这本证是2004年领的,且是随身携带,你不可能一眼也没看过吧?”刘某坚称一眼也没看过。交警告诉刘某,如果是车管所出这样的错误,交警部门将严肃调查。但是你也要对自己的说法负法律责任。刘某这才承认,是自己将车管部门核发的证件,换成了别的相片。
南宁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像刘某这样的情况,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4项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5月21日,这名想法另类的男青年接过了交警依法开出的处罚通知书,他承认自己“玩笑开大了”。(记者 段钦中 通讯员 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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