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许霆案”终审:广东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05月22日 2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广州五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唐贵江) 二十二日下午,广东省高级法院就备受关注的“许霆案”进行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该案的终审判决。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晚上十点许,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许霆发现,取出人民币一千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一元;许霆随后先后取款多达一百七十一笔,合计人民币十七点五万元。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许霆辞去其在广州的工作,携款潜逃。一年后,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捕归案。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广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许霆案经媒体报道后,在中国社会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和争议。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许霆五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并退赔其从银行ATM机上取出的十七万三千八百二十六元,许霆不服提起上诉。(完)

编辑:邱观史】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俄举行阅兵式纪念1941年红场阅兵
阿富汗举行传统马背叼羊比赛
图:湖北“万人同浴温泉”创世界纪录
图:美国再次发生枪案 疑凶被逮捕
美军基地举行烛光守夜活动悼念死难者
图:京津冀浓雾弥漫 7条高速被封闭
图:众星云集东南劲爆音乐榜颁奖盛典
图:谷牧资料照片回顾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