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7日,(云南)都市时报报道了寻甸县羊街镇水井村14岁的智障女孩小凤(化名)在家门口洗衣服时,被人强奸并怀孕的事情。寻甸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发现涉嫌强奸小凤的犯罪嫌疑人有2人,其中一人竟是住在小凤家隔壁的一名70岁老汉。近日,小凤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2名犯罪嫌疑人赔偿1010万元。当地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凤的母亲说,2007年5月,14岁的女儿先后遭到邻居杨春云及杨德清的多次强奸,由于女儿系高度弱智的残疾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遭到性侵犯后也没有告诉任何人。直到2007年10月15日,他们才发现女儿怀孕,震惊的家人们迅速报警。
次日,犯罪嫌疑人杨春云被寻甸县羊街派出所拘留。公安机关后又挖出另一嫌疑人——70岁邻居老汉杨德清。随后,小凤在亲属的带领下,到云南仁爱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女儿被强奸的事情发生后,我家承受了巨大精神压力,常常感到无脸见人,异常痛苦。现恳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杨春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被告杨德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由2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万元;并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小凤的父母向法院表明了态度。
得知小凤家提出了天价索赔,2名嫌疑人的家属都被吓着了。杨春云的妻子称,“我家只靠种地为生,两个孩子也还在读书,每年都需要几千元各种费用,孩子读书的费用都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不要说赔偿1000万元,就是1000元也拿不出来!”
70岁的嫌疑人杨德清听说此事,更是吓得发抖。其儿媳妇说,老人70多岁了,自己不能种地,也不能挣钱,粮食都是他们按月送去,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赔偿。
羊街派出所的杨所长介绍,此案已经移交检察院,等待法院判决,目前嫌疑人杨春云、杨德清都已取保候审。至于小凤家人提出的1000万元赔偿肯定不可能实现,具体赔偿多少只有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律师说法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对此表示,目前,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小凤家人提出的天价精神损害赔偿很难得到支持。
伍律师认为,尽管法律有此规定,但此事使得受害人和其家人在当地“无脸见人”,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严重影响到全家人的生活。这也表明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及被害人的国家社会补偿机制已非常迫切和必要。希望通过这类个案引起立法部门的关注,尽快完善这方面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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